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举办教职工书画摄影作品展的通知

作者:  来源:文章来源:由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日期:2007-09-27  浏览次数:

校工发[2007]9

关于举办“庆国庆,迎十七大”

教职工书画摄影作品展的通知

 

各部门工会: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8周年,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按照学校党委纪念活动安排,校工会、党委宣传部和教职工书画摄影协会将联合举办“庆国庆,迎十七大”教职工书画摄影作品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主题

热情讴歌中国共产党建党以来,领导全国人民致力于社会主义建设的丰功伟业,以及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伟大成就。其它思想正确,内容积极健康向上的作品也可参展。

二、作品内容及规格

1.    国画、书法:请以竖副构图为佳,规格以不大于4尺为宜。每位作者参送作品13幅,经筛选后由校工会统一装裱。

2.    摄 影:规格、作品数量不限,自行配框。

3.    其它画种:包括油画、水彩、水粉、装饰画等,规格、作品数量不限,自行装框。

三、展览时间、地点

展览时间:2007927日至102

展览地点:在李秀厅和国际交流中心巡回展出

四、评奖:

展出期间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奖,奖项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

五、交作品地点及联系人

请各位作者将书法、国画作品务必于918日前,其它作品于924日前就近交以下各处:

校工会办公室(国际交流中心403室)

    联系人:韦继兴    电话:87082500

林学院艺术系办公室(南校区2#教学楼4层)

    联系人:段渊古    电话:87082705

老年大学(北校区教职工活动中心二楼)

    联系人:侯介仁    电话:87091079

 

     00七年九月六日

 

整理日期:2007-09-27 12:12:41  访问次数:1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