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信息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3-15  浏览次数:

院属各单位:

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1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21年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组织

成立学院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查小组和职称评审工作监督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资格审查和申报组织工作。

1.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书记

成员:副院长、副书记、学科团队负责人、系部主任、综合办主任。

秘书: 刘光照

职责:全面负责学院职称评审的资格审查、组织申报、评审推荐工作。

2.资格审查小组

组长:张宏鸣

成员:尹秀珍 刘光照周海源 倪 玲 唐琦王淑珍

相关教师党支部书记及工作人员

职责:具体负责学院职称评审申报教师的各类材料审核、鉴定认定。

3.职称评审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党青

成员:刘桂玲周海源

职责:负责对职称评审过程监督、评审结果提出异议及申诉的受理。

二、申报范围

凡在2020年12月31日前达到规定的申报各级职称任职资格条件,且2021年1月1日在册在岗人员,可申报高一级职称。凡转换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须在新专业技术系列岗位工作满1年且考核合格,方可申报高一级职称或申请转换职称系列。

三、申报依据及补充规定

(一)申报依据

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职称评审暂行实施办法》(校人事发〔2019〕162 号)

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直聘高级职称补充规定》(校人事发〔2020〕62 号)

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职称评审暂行标准》(校人事发〔2020〕63 号)

(二)补充规定

按照2021年第1次职改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一是对境内外同一所大学或科研机构研修或合作研究 6 个月以上经历增加可选项:在国际学术会议上作大会报告、分会邀请报告;或在国际学术机构或团体、国际重要期刊、政府间国际组织担任职务;或主持国家级国际合作项目(不含课题、子课题);或海外农业科技示范园工作满6个月以上;或获得国际发明 专利、主要参与制定国际标准、主要参与国际重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或担任国际合作平台负责人等。二是对符合现有代表性论文条件的继续按照现有办法申报;同时对发表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的论文,以及在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上进行报告的论文的,由学校组织学术评价认可后,也可作为代表性论文申报。

四、工作安排

1.3月21日前,申报人申请完成学术报告、公开课、推广业绩汇报(推广系列还须推广业绩综合考评合格),通过“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力资源管理服务系统”(https://hr.nwafu.edu.cn/)-“职称评审”模块完成系统申报,请各申报人按时完成申报,以免影响审核进度,逾期申报的自行负责。

2. 3月23日前申报人所在单位在职称评审系统完成初审,各审核人员要及时熟悉审核系统。

3. 3月26日前相关职能处室在职称评审系统进行成果认定与审核,其中党委组织部、科技推广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实验室安全与条件保障处还要分别对党务系列、科研推广系列、思政教育系列、实验技术系列进行资格认定;申报人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注意:职能处室审核驳回的,直接返回到申请人,请申报人注意查看。

5.4月2日前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申报材料网上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6.4月6日前申报人所在单位将符合申报条件且申报材料公示无异议人员通过系统提交,并通知申报人按照标准(中级评审费 200 元,高级评审费 400 元)通过支付宝缴纳评审费(支付宝-生活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缴费大厅-职称评审费)。

五、准备材料要求

申报高级职称者,需向所在单位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 1 份,并装订成册,佐证材料按照评审表上的顺序排序。对于收录论文需复印收录证明及论文全文,核心期刊论文需复印期刊首页、目录、论文首页、期刊末页,教材仅复印其首页、CIP 数据页、目录、编委成员页及前言后序页。申报材料统一装入档案袋内,每袋粘贴打印好的封面(主要内容- 3 -包括:申报人所在单位、姓名、申报职务、袋内材料相对应的目录),并在材料袋底部粘贴打印有单位、姓名、专业及申报职务的字条,多个材料应在材料袋底部标明共几袋字样,如:3-1,3-2,3-3 等。

六、纪律要求

1.申报人应自觉遵守国家和学校的有关纪律规定,对本人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规范性负责。出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拉拢贿赂评审相关人员等行为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三年内不得申报;对已取得的职称,予以撤销。

2.评委违反评审纪律,或利用职称评审工作便利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取消评委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3.评审工作人员违反评审纪律,徇私舞弊、暗箱操作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追责。

4.审核单位没有认真履行审核责任,或出具虚假材料,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经办人员责任。

5.在学校职称评审过程中,对于违反有关政策规定、评审程序及纪律要求,玩忽职守或有严重失职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信息工程学院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