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信息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 曹德旺等社会各类连续性质奖助学金受助学生考核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9-19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2018-2019年度曹德旺助学金等社会各类连续性质奖助学金受助学生考核工作,考核合格的给予继续资助,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享受该项资助的资格。

一、成立评审和评定工作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曹德旺助学金、唐仲英德育奖学金、香港思源奖助学金、王同川奖学金、深圳校友爱心奖学金、华福证券奖学金、中天奖助学金、春雨奖学金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翟立

成员: 王淑珍  闫一凡  周海渊  陈可  沈钊  薛凡凡

李培彤

工作职责:对曹德旺助学金、唐仲英德育奖学金、香港思源奖助学金、王同川奖学金、深圳校友爱心奖学金、华福证券奖学金、中天奖助学金、春雨奖学金等8项社会奖助学金的同学进行考核。

2、班级成立曹德旺助学金、唐仲英德育奖学金、香港思源奖助学金、王同川奖学金、深圳校友爱心奖学金、华福证券奖学金、中天奖助学金、春雨奖学金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班主任

成员:班长、团支书和3名学生代表

工作职责:负责本班获得曹德旺助学金、唐仲英德育奖学金、香港思源奖助学金、王同川奖学金、深圳校友爱心奖学金、华福证券奖学金、中天奖助学金、春雨奖学金等同学考核或更换推荐工作。

二、曹德旺助学金、唐仲英德育奖学金、香港思源奖助学金、王同川奖学金、深圳校友爱心奖学金、华福证券奖学金、中天奖助学金、春雨奖学金的考核条件

(一)曹德旺助学金

1.考核条件

(1)思想积极上进,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立志振兴中华,毕业后愿为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品行端正,无打架斗殴、酗酒、赌博等违纪行为;

(3)为人正直、乐于助人,作风严谨,积极参加学术活动、社会实践和生产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爱护公物,举止文明,身心健康;

(4)热爱所学专业,态度端正,学习刻苦,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5)家庭经济困难,属特困学生,本人生活俭朴,无不良消费习惯。

2.凡出现以下情况者取消受助资格

(1)违反校规校级受纪律处分者;

(2)不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不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或勉强参加不发挥积极作用者;

(3)学习成绩明显下降,一学年出现3门及以上不及格者;

(4)生活奢侈,有吸烟、喝酒等不良嗜好者;

(5)休学、跟班试读者;

(6)在外住宿者。

(二)唐仲英德育奖学金

1.考核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2)乐于助人,勇于奉献,努力承担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3)为人正直,作风严谨,热爱劳动,生活俭朴,身心健康;

(4)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在校学习期间的全部费用。

2.凡发生下列情况者暂停、变更、终止颁发奖学金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受处分者;

(2)不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不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或勉强参加不发挥积极作用者;

(3)学习态度不端正,成绩明显下降,出现两门及以上不及格者,取消奖学金的获奖资格;如果成绩有所下降,但平时社会公益活动非常积极,暂缓发奖,观察半年,若本学期学习成绩有明显进步,可恢复颁发;

(4)瞒报家庭经济情况,弄虚作假者;

(5)待人不诚实,做事失信用,社会影响较差者;

(6)将获得的奖学金用于学习、生活以外的非正常消费者;

(7)家庭经济情况好转,不需要继续资助者;

(8)由于各种原因丧失学习或转学者;

(9)生活奢侈,有吸烟、喝酒等不良嗜好者;

(10)在外住宿者;

(11)因病休学一年以上者,原则上停止发放奖学金,另评其他同学。

(三)香港思源奖助学金

1.考核条件

(1)家庭生活困难、无固定经济收入;学生本人生活俭朴,无铺张浪费等不良习惯;

(2)热爱祖国,热爱专业,具有为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而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学术活动、社会实践和生产劳动。

2.受资助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停发该项奖助学金

(1)受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

(2)课程考试作弊者;

(3)有违反学校规定等不良行为者;

(4)申请该项奖学金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5)在外住宿者。

(6)上学年出现考试不及格或平均成绩低于70分者,取消受助资格。

(四)王同川奖学金

1.考核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热心公益,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公益活动;

(四)热爱所学专业,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学习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班级前70%,一年级学生不作成绩要求。

2.受资助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停发该项奖助学金

(1)不诚实守信;

(2)必修课考试不及格;

(3)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五)深圳校友爱心奖学金

1.考核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遵纪守法,无不良嗜好;

(3)热爱所学专业,成绩优秀,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班级前50%;

2.受资助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停发该项奖助学

(1)必修课考试不及格者;

(2)诚信意识较差者;

(3)课程考试作弊者;

(4)有其他违反学校纪律行为者;

(5)在申请该项奖学金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六)华福证券奖学金

1.考核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热爱所学专业,成绩优秀,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本班前50%;

(4)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该项奖学金评定资格。

(1)必修课考试不及格者;

(2)诚信意识较差者;

(3)课程考试作弊者;

(4)有其他违反学校纪律行为者;

(5)在申请该项奖学金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七)中天奖助学金

1.考核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有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

(3)热爱“三农”,愿意投身“三农”事业。

(4)成绩优良,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本班前50%。

(5)身心健康,积极参加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

2.凡发生下列情况者,取消该项奖学金评选资格:

(1)必修课考试不及格者。

(2)诚信意识较差者。

(3)课程考试作弊者。

(4)有其他违反学校纪律行为者。

(5)在申请该项奖学金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八)春雨奖学金

1.考核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习刻苦。

(2)乐于助人,勇于奉献,努力承担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3)为人正直,作风严谨,热爱劳动,勤俭节约,身心健康。

(4)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均在本班前50%(新生参考入学成绩)。

(5)家庭经济困难,贫困程度排名居本班前50%。

2.凡发生下列情况者暂停、变更、终止颁发奖学金

(1)违反校规校纪受纪律处分者;

(2)不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不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或勉强参加不发挥积极作用者;

(3)学习成绩明显下降,一学年出现2门以上重修者;

(4)将获得的奖学金用于学习、生活以外的非正常消费者;

(5)由于各种原因丧失学籍或转学者;

(6)生活奢侈,有吸烟、喝酒等不良嗜好者;

(7)休学一学年以上者。

三、受助学生考核合格者需要提交材料

(一)曹德旺助学金

《奖助学金申请表》(2份)

(二)唐仲英德育奖学金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审核表》(A3纸双面套印2份)

(三)香港思源奖助学金

1.申请书(手写,内容包括家庭成员情况、经济状况、收入来源、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表现等方面);

2.《香港思源奖助学金申请表》(A4正反套印2份)

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业成绩表》(1份)

(四)王同川励志奖学金

《奖助学金申请表》(2份)

(五)深圳校友爱心奖学金

《奖助学金申请表》(2份)

(六)华福证券奖学金

《奖助学金申请表》(2份)

(七)中天奖学金

《奖助学金申请表》(2份)

(八)春雨奖学金

《奖助学金申请表》(2份)

五、注意事项

1.时间要求:9月22日17:00之前请按照各类奖助学金考核的要求准备材料并交至学生工作办。

2.社会各类奖助学金的表格材料和申请书一律手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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