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信息工程学院2020春季疫情期间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  来源:研究生办  发布日期:2020-02-12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延迟开学期间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及“延迟开学、按时开课”“教学不延误、学业不延迟”的总体要求和部署,为落实延迟开学期间研究生教育教学各项任务,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进行,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院长、书记为组长,副院长、研究生秘书、研究生辅导员为成员的工作小组。统一协调疫情期间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安排。

二、总体安排

(一)招生工作

学校推迟研究生招生工作。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在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安排2020级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查询、复试录取以及2020级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等工作,具体时间、形式和要求另行通知。

(二)教育管理工作

1.寒假已经离校的研究生严禁提前返校,对私自提前返校学生将由医院隔离管理,而且学校将依纪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2.毕业审核时间根据学校春季学期总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3.各年级学生应按照学院要求及时上报健康状况动态监测信息。

(三)教学工作

网络教学时间、课程范围及教学方式

1.2月17日起,按照2020春季学期研究生课表里的课程安排进行网络教学授课。

2.教学方式:利用中国大学 MOOC、智慧树等公共学习平台课程资源授课;利用慧教室通过智慧教学云平台向学生开展网络直播(录播)视频教学;利用优慕课、学习通、雨课堂、超星尔雅等相关软件进行在线授课;利用QQ直播或PPT录屏方式授课,以及其他能达到教学效果的授课方式;通过“网络教学综合平台”、QQ课程学习群等渠道开展辅导教学。

3.网络教学按现有课表执行进度,直播教学的按课表对应时间进行教学,非直播教学应提前向学生发布学习资料,在课表对应的时间开展教学辅导。

(四)研究生和导师工作

1.在延期开学期间,研究生要按照学院教育教学安排和导师的要求,遵守学习和生活纪律,做好远程选课、在线上课、文献研读、论文撰写等学习活动。

2.在延期开学期间,导师不得安排研究生回校开展实验室工作、参加集体现场讨论活动,不得派遣研究生外出参加学术交流和访学进修等。

3.在延迟开学期间,导师要通过电话、网络等远程指导研究生制定课程学习计划,指导学生选课,指导和督促研究生使用各类数据库查阅文献及学位论文撰写等工作。

(五)学位授予工作

1.学位论文送审。2020年春季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要抓紧时间,尽早撰写完成学位论文,做好答辩准备工作。学位论文经导师审核同意送审后,研究生须将论文和相关材料提交学院进行复核及不端行为检测。在4月25日(暂定)之前,学院将研究生论文送出外审。具体送审时间、组织方式待通知。

2.毕业与学位论文答辩。学院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届时提出科学可行的答辩组织方式和具体要求,经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进行学生毕业或学位论文答辩。若延期开学4周以内,学院将在5月20日(暂定)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5月31日(暂定)前各分委员会完成学位申请审核工作。若延期开学4周以上,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另行安排。

三、主要工作要求与时间安排

2月10日前,研究生办负责落实2020年春季学期开课教师到岗情况。

2月14日前,研究生办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专业课课表编制,各授课教师填报2020年春季学期网络在线教学课程汇总表(见附件1)并发送电子版至研究生办备案。

邮箱(xingongyanban@163.com)

2月14日前,研究生办完成授课班级QQ群或微信群组建调试工作,授课教师做好学生网络在线学习的指导工作。

2月17日前,导师制订远程指导研究生方案并发送电子版至研究生办备案,并配合学院做好后续检查和指导工作。

2月18日16:00-2月24日16:00,研究生办组织研究生网上选课。

2月19日前,研究生办组织完成任课教师网络教学培训。

2月19日始,按课表正式开课。

四、相关要求

1.任课教师要充分认识线上教学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全力推进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

2.任课教师在确保教学质量的前提下,可根据教学资源和条件采用多种方式进行网络授课,保障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师生信息沟通顺畅。

3.研究生导师要发挥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和思想政治教育首要责任人作用,要在延迟开学期间定期了解研究生身体健康情况,做好研究生的学业指导、思想教育引导和人文关怀,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所在学院报告。

信息工程学院        

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