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信息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 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1-10-08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开展各项资助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为科学、规范地做好2021-2022学年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工作,结合《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在校注册有正式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2021年被我校录取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含预科生)。

二、认定原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程序规范、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通知评议和学院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进行。

三、认定程序

(一)宣传告知

各班级通过各种方式,向班级学生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意义及作用,组织学生集中学习《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办法》 (附件1),了解认定依据及程序,帮助学生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认定申请,同时提醒学生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二)学生申请

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登录学校校园网首页“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学生操作手册见附件2),进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应用,认真详实填写个人申请,下载打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表》,并郑重填写个人承诺,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班级资助评议小组,参加评议认定。

学生需扫描上传并提交纸质版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单亲家庭学生、孤残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烈士或优抚对象子女等特殊情况证明。如无特殊情况,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三)班级评议

班级资助评议小组按照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提出申请的同学进行民主评议,提出认定意见,初步确定认定结果,提交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组进行网上审批。

(四)学院初审

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组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及日常消费等情况,通过网上系统逐级审核由班级资助评议小组申报的认定结果,完成初审并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建立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五)学校审定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各学院(系)初审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建立 2021-2022 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并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四、时间安排

(一)10月8日—10月10日,各班级做好组织工作,指导学生进行网上申请,班级资助评议小组评议,班主任线上审核。

(二)10月11日—10月13日,学院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完成网上审批工作及公示工作,并将初审结果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五、工作要求

(一)各班级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家 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对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的新应用积极适应、认真部署,要关心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极开展资助育人工作,确保我院 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 难学生认定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班级要对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的新应用积极适应、认真部署。辅导员、班主任要在熟悉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文件的基础上,认真学习系统操作流程,不仅要向学生讲清困难认定工作的意义和程序,还要指导学生进行系统操作,如实填写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三)对 2021级学生申请认定应在查阅学生档案的基础上,根据学生本人家庭经济状况以及在校期间的表现等进行综合认定;其它年级学生应根据学生本人家庭经济状况以 及在校平时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认定。

(四)学校每半年会不定期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家庭 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实地走访、电话、一卡通消费情况等形式进行核查,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通报 院系并取消其在校期间各类资助的评选资格。

(五)请各班级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存档和更新工作,并于10月10日前将各班纸质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表》(申请学生打印签字), 《学生班级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意见确认表》(班主任打印评议小组签字), 《2021-2022 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汇总表》(附件3)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同时将电子版《2021-2022 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汇总表》发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附件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办法

附件2.学生操作手册

附件3.信息工程学院《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定结果汇总表》

信息工程学院  

2020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