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农业工程学一级科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农业信息工程二级学科适用)2019版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9-02  浏览次数:

学科名称

农业工程

学科代码

0828

单位名称

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

覆盖二级学科名称及代码

农业水土工程082802、农业水资源与水环境工程0828Z1

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马列主义基本原理,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国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术修养、严谨的科学态度和求实的创新精神;掌握农业工程学科农业水土工程和农业水资源与水环境工程领域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熟悉本学科的研究方法和实验手段,了解本学科及相关学科领域的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及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在面向旱区的节水灌溉理论与技术、水资源高效与可持续利用、农业水土工程管理与信息技术等方面的理论研究或技术研发中取得被同行认可的创新性成果。能够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能力的高层次复合型创新人才,可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和相关领域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

获本学科博士学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基本素质要求:具有农业工程学科丰富的基础理论及深入的专业知识、扎实的数理基础和建模能力;具有较强的科学洞察能力和求实创新精神,善于发现和解决问题,勤于学习和思考;掌握科学的思维方法,善于综合,勇于创新,具有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以书面和口头的方式清晰汇报科学问题;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恪守学术规范,杜绝学术不端行为,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涉密管理等各项法律法规。

能力要求:应具备良好的持续学习能力,学术鉴别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学术创新能力,学术交流能力及哲学思维、计算机应用、沟通交流和外语能力。

学习年限

基本学习年限4年,最长6

培养方式

全日制

学分

博士生总学分≥18学分,其中课程学分≥11学分,学术交流=1学分,实践训练=2学分,论文开题报告=2学分,中期考核=2学分

研究方向

1. 农业节水理论; 2.灌溉排水新技术; 3. 农业水资源利用与保护; 4.农业水土工程管理与信息技术

课程设置

课程类别与学分要求

课程编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开课

学期

博士生

备注

公共必修课学分=4

8190007

博士外国语

2.0

32

必修


8141004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2.0

36

必修


学科专业必修课学分=2  

8072001

非线性科学理论与应用

2

32

必修


选修课学分

≥5


8072003

水文不确定性理论与方法

1.5

24


可在全校开课范围内选课

7073001

现代灌排理论与新技术

1.5

24


6073001

大数据与3S技术

2

32


7074016

农业水文学

2

32


7072002

流域水文模型

2

32


6072028

水资源经济学

1.5

24


6072029

气象水文学

2

32


6072072

结构有限元分析

2

32


6073021

工程计算程序设计

1.5

24


7073003

农业水土环境分析

2

32


6073004

计算流体力学

2

32


6073005

非点源污染模拟

1

16


7074019

SPAC系统的运转与调控

1.5

24


7074014

农业水土系统模拟模型

2

32


6074005

节水灌溉工程新技术

1.5

24


6074006

水环境理论与方法

2

32


7074015

分布式水文模型

2

32


7074041

环境水力学

2

32


补修课

7074011

土壤水分溶质动力学

0

32


以同等学力或跨一级学科录取的研究生至少应补修本学科硕士或本科高年级主干课程3

6073012

灌溉试验设计与数据处理

0

32


6072001

植物水分生理学

0

24


培养环节及时间安排

培养环节

学分

时间安排

1.制订个人培养计划

0

课程学习计划入学后1个月内完成;论文工作计划在取得博士学籍后第2学期内完成

2.论文开题

2

博士生第2学期结束前完成;直博生第4学期结束前完成

3.中期考核

2

博士生第4学期末;直博生第6学期末

4.硕博连读生博士资格考试

0

3学期末

5.学术交流(含学术诚信与学术规范)

1

博士生第五学期末考核;直博生第九学期末考核。导师和学院分别考核,各占0.5学分

6.实践训练(含科研实践、教学辅助实践、社会实践)

2

答辩前3个月考核。科研实践环节由导师认定,占0.5学分;教学实践环节由学院考核,占1学分;社会实践环节由学院考核,占0.5学分

7.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