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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学院2014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安排

作者:  来源:文章来源:研究生办  发布日期:2015-01-13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4〕18号)、《关于做好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4〕43号)和各学位类别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就2014级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书琴

组员:宋西德 来智勇 张阳 方勇 景旭

秘书:范芳娟

二、录取原则

1. 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维护学校品牌形象。
  2. 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原则,倡导良好风气,保证录取工作的透明度和质量,严禁录取工作出现不正之风。
  3. 全面考察,择优录取。

三、复试分数线、专业课考试及面试要求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国家文件政策划定复试分数线,农业推广考生全国联考GCT成绩总分不低于166分,单科成绩不低于20分。

2.专业课考试科目为《信息技术基础》,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验、实践技能知识,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50分,专业课成绩不低于80分。

3.面试将根据在职人员教育特点,在保证考生基本知识水平的基础上,要注重应用能力的考核,包括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研究和工作经历、研究成果和工作实绩等;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实践(实验)能力、思维敏捷程度、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等,满分为100分,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四、资格审查及复试时间安排

(一)资格审查

2015年1月21日下午14:00-17:30在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考生持有的2014年“GCT”有效成绩单(网上打印)。

2、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本人照片上加盖公章。

  3.加盖公章的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的推荐意见,《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报名现场打印电子照片,照片上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4.《2014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

5.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含大学专科毕业证或大学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证书复印件要求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6.按照研究生院要求,2014级拟录取考生复试时需要提供学历、学位认证,凡是学历和学位是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获取的,可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校档案馆进行查询,将查询结果加盖档案馆公章。凡是学历和学位是外校获取的,请考生务必与毕业院校档案馆联系,并出具书面正证明学历和学位的真实性。考生学历认证工作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查询(建议使用零散查询模块),查询方法详见网站说明,并将查询信息打印后加盖本人所在单位公章,一式两份。能提供权威机构认证报告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7.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承诺书,一式两份。

注意:以上材料若是一页打印不了的,请务必双面打印。

(二)复试笔试、面试安排

1.2015年1月22日上午8:30—11:30学院二楼会议室,农业推广硕士进行《信息技术基础》专业课考试。

2.2015年1月22日下午14:30学院二楼会议室,举行农业推广硕士面试。

(三)录取结果上报

1.2015年1月23日上午学院公示复试结果。

2.2015年1月24日下午学院将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GCT总分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名,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填报“2014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汇总表”,向研究生院报送录取名单,同时报送《考生资格审查表》、《考生情况登记表》、《考生承诺书》、《复试表》、《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及专业课考试卷等材料归档。

3.学校将根据国务院学位办下达的招生限额,按GCT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士学位)的考生。

附件:

1.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GCT成绩及专业课考试成绩拟录取分数线

2.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情况登记表

3.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情况登记表

4.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承诺书

5.信息学院2014年在职初试合格名单


                                          信息工程学院

                                       2015年1月12日

附件:

整理日期:2015-01-13 10:56:50  访问次数: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