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动态

信息工程学院关于加强科研工作的暂行规定

作者:  来源:文章来源:由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日期:2004-09-05  浏览次数:

    为加强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有机融合,培养青年教科人员的科研能力和水平,以科学研究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积极推进我院教学、科研的协调发展。根据国家科技工作的研究和资助重点、计算机信息科学的发展和我院实际情况,提出“积极鼓励、集中优势、突出特色、重点突破”的指导思想,以解决生物信息科学和农业信息化中的关键技术为突破口,力争在生物信息处理与分析、智能农业信息系统、虚拟农业等方面有所突破,使我院在科研项目、科技成果和科技论文的数量上有明显增加,科技成果和科技论文的质量有较大提高。为此,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院务扩大会议讨论通过,特制定如下暂行规定。
    1、科研工作应以计算机信息技术与生物和农业科技的结合为切入点。侧重生物信息模型与分析、生物图像处理与识别、智能信息系统、虚拟农业、农业过程监测控制、农业软件开发等领域。
    2、鼓励教科人员通过各种渠道争取科研项目,并创造一切有利条件。对没有科研经费的副高以上职称(含副高)的教科人员申报国家、部省级项目;中级职称教科人员申报厅局级项目(不含校基金)的评审费由学院资助。
    3、学院自筹8万元作为科研启动基金和奖励基金,每年重点资助4-5项有重要理论和应用价值的项目。项目拟按校重点/青年基金的评选办法筛选和管理,纳入校青年基金项目统一管理。项目的申报、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4、鼓励教科人员跨专业、学科参加院外人员主持的科研项目,但需与项目主持人签定项目协议书,并纳入学院统一管理。
    5、鼓励教科人员与公司、企业进行合作开发。所有对外开发服务纳入学院统一管理,对外科研开发服务收入的85%由主持人自主支配,学院提取15%作为管理费。
    6、没有纳入学院统一管理的协作科研和开发项目,在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不予承认。
    7、鼓励教科人员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在一级学报和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奖励相应的版面费。奖励在每年年终进行。
    8、承担各类科研课题的教科人员,应积极进行科研工作,如期完成科研项目,并按校科研处和学院的要求,及时提交项目年终总结、中期科研报告和各种资料和数据。没有按要求完成项目、提交总结和相关资料者,将取消相应的奖励,此后不再向学校推荐承担科研项目,学院也不再给予资助。

信息工程学院
二零零三年六月六日

整理日期:2004-09-05 15:52:11  访问次数:2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