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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2015级本科生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单项奖评选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9-18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学生会各部门: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2016-2017学年度2014、2015级本科生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评选工作小组

1、学院成立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奖评定工作小组

 组长:翟立

   组员:王淑珍 倪玲  李超琼  闫一凡  朱旭菲  薛凡凡  张一帆   

工作职责:对申请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奖的班级和个人进行初审和评定,并将评定结果及相关材料上报学校。

 

二、评定条件

(一)先进班集体评定条件

1.班委、团支部组织健全,有健全有效的班级制度;学生干部能以身作则,团结协作,积极努力开展各项工作,在各方面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全班同学能够自觉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等重要理论知识,积极要求进步,递交入党申请书人数占全班学生总数的60%以上;

3.班级学风严谨,同学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学风优良,实践和创新风气浓厚,达到优良学风示范班建设验收优秀标准;

4.班级能够积极开展有益身心的文化科技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宿舍内务及环境卫生成绩良好;同学自觉锻炼身体,体育达标率在90%以上;

5.全班同学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学年内无违纪行为和不文明现象发生;

6.班级全体成员所在宿舍在星级文明宿舍评比中达到三星及以上等级。

(二)三好学生评定条件

1.思想品德好。自觉学习并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能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成绩优秀。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热爱所学专业,具有求实、严谨、创新的学风与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

3.身体素质好。坚持体育锻炼,在校院组织的体育比赛和文体活动中表现积极;

4.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居班级10%

5.所在宿舍在星级文明宿舍评比中到三星及以上等级;

6.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三)优秀学生干部评定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关心集体,热心公益活动,乐于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2.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方法得当,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在同学中威信高,工作成绩显著;

 3.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能积极参加科技创新、科研实践、生产劳动和其他社会实践活动;

 4.综合测评名次居全班前50%;

 5.为班级或团工委学生会做出突出贡献者。

(四)单项奖评选条件

1.学术论文奖。在一级学报刊物发表论文可评单项一等奖;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可评单项二等奖;在普通刊物发表论文可评单项三等奖。均以第一作者为准。

2.科技创新奖。由学生开发(设计)取得的科技成果获国家发明专利、新型实用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可分别评单项一、二、三等奖;在全国“挑战杯”比赛中,获得全国项目一、二等可评单项一等奖,获三等奖可评单项二等奖,获鼓励奖可评单项三等奖;获省部级项目一、二等奖可评单项二等奖,获三等奖可评单项三等奖。

3.学习能力奖。参加托福成绩达到90分以上、雅思成绩达到6.5分以上可评单项特等奖;代表学校参加省部级以上部门或单位举办的学习竞赛、知识竞赛中获第一、二、三名者,可分别评单项一、二、三等奖,非英语专业学生参加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且成绩在523分以上,英语专业学生参加专业英语四级考试,且成绩在80分以上者,可评单项三等奖;

4.文体活动奖。代表学校参加省部级以上部门或单位举办的文体比赛并获第一、二、三名者,可评单项一、二、三等奖;

5.特殊贡献奖。在社会上为学校争得荣誉,事迹生动感人,影响范围大,社会评价高,可评特殊贡献单项奖。

以上同一项目申报单项奖,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评定。已受过学校专项奖励者,不再评定单项奖。

三、评选比例

先进班集体按参评班级数的10%评定;三好学生按不高于参评学生总数的10%评定;优秀学生干部按参评学生总数的5%评定。评选考核年度均为上一学年度。

四、评选程序

(三)评选程序

1.班级及个人申请,请填写相关附件申请表,将《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仅报送纸质版)、《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个人单项奖申报审批表》(需纸质版、附证书复印件纸质版)、2016-2017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个人单项奖申报汇总表(需报送纸质版、此表还需电子版发送给辅导员)《信息工程学院2016-2017学年度先进班集体申请表》(需纸质版、另附班集体单行材料材料的纸质版)于9月22日12:00前交至学生工作办公室年级辅导员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评定工作小组评定并将评定结果上报学校(9月24日)。

五、表彰奖励

学校给获得各类先进个人的学生予以表彰奖励,颁发荣誉证书。

(一)先进班集体颁发奖状,并发给奖金500元;

(二)优秀学生干部一次性发给奖金300元;

(三)单项特等奖发给奖金1000元,一等奖发给奖金800元,二等奖发给奖金500元,三等奖发给奖金300元。单项奖属集体项目的,奖励金额按项目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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