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作者:  来源:文章来源:由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日期:2009-05-12  浏览次数: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近年来,在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校各级党组织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完善管理机制体制,促进了我校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特别是在应对数次特大自然灾害、支持和参与举办奥运、开展党内学习教育活动、保证学校教学科研正常秩序和维护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及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涌现出了一批政治坚定、工作努力、成绩突出、组织满意、群众信赖的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者和共产党员。为了弘扬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学校各项工作,根据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评选表彰陕西高等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陕教工组[2009]7号)精神,校党委决定在建党88周年之际,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对象为全校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党支部。
  2、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对象为从事党务工作三年以上且做出优异成绩的各级党务工作者(各党委、总支、直属支部书记、副书记,党务秘书,各基层党支部书记及党委各部室工作人员)。
  3、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对象为2006年以来,在学校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且表现优秀的正式党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条件
  1、能够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认真贯彻落实院(系)党政联系会议制度。能结合本单位实际,开拓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
  2、加强本单位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指导党支部工作得力。在学校的各项重大工作和日常工作中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明显。
  3、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加强干部的教育和管理。能够对本单位的行政领导和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积极指导,大力支持。
  4、坚持民主集中制,班子团结,求真务实,有较强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干群关系密切。
  (二)先进党支部条件
  1、宣传、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团结师生员工,保证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2、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能够经常性地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和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4、发展党员工作有计划、有措施,坚持标准,手续完备,发展党员的质量和数量较高,特别是发展高层次科教骨干党员成效显著。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
  1、带头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在党员群众中起到表率作用。
  2、从事党务工作三年以上,热爱党务工作,熟悉业务知识,工作成绩突出,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3、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受到党员和群众信赖和支持。
  4、坚持党性原则,廉洁奉公,敢于同违犯党纪国法的不良行为作斗争。
  (四)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虚心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3、遵守党纪国法,敢于同一切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对党忠诚,作风正派。
  4、敬业爱岗,成绩显著,在本单位及全校有较大影响,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普遍赞誉。
  三、名额分配
  1、拟表彰先进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5个。
  2、全校共推荐先进党支部27个,拟表彰20个。
  3、全校共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36名,拟表彰25名。
  4、全校共推荐优秀共产党员71名(其中教职工党员40名、学生党员26名,离退休党员5名),拟表彰60名(其中教职工党员35名、学生党员20名,离退休党员5名)。
  各类推荐名额见附件1。
  四、评选办法
  1、推荐办法
  (1)先进基层党组织
  先进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评选,由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评选条件进行自荐,填写《先进基层党组织登记表》附先进事迹材料报党委组织部参加学校的联评。
  先进党支部的评选由各支部根据评选条件进行推荐,经所在党委(党总支)根据分配名额确定后,在本单位内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先进基层组织登记表》并附先进事迹材料报党委组织部参加学校的联评。
  (2)优秀党务工作者、教职工及学生优秀党员的评选,由党支部进行推荐,经所在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汇总,按分配的名额确定推荐人选,在本单位内公示无异议后,分别填写《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附个人事迹材料报党委组织部参加学校的联评。党委各部室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由部门推荐后报组织部参加学校联评。
  (3)离退休优秀党员由离退休职工党委和场站管理中心党委负责,按照推荐名额评选产生,不再参加学校的联评。
  2、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
  3、由分管校领导牵头,成立由相关人员组成的评选小组(15人左右),在各单位介绍先进事迹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议,评选产生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人选,组织部汇总后报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4、校党委召开常委会,研究审定全校拟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名单。并根据陕西省委教育工委的要求,研究确定上报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的推荐名单。
  五、几点要求
  1、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评选活动。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听取党内外意见,切实把群众公认的先进党组织和优秀个人推选出来,严禁平衡照顾。推荐对象应适当向教学、科研一线倾斜。
  2、要注意推荐近年来特别是2006年以来在历次国内外重大事件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本职工作成绩优异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3、各党组织推选的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原则上不交叉。
  4、评选推荐工作可在本单位表彰基础上遴选推荐,对上报的推荐对象要对照评选条件,逐个认真考察,数量不得超过学校分配的推荐名额。
  5、推荐对象均应分别填写相应的登记表(见附件)并附先进事迹材料。其中先进基层党组织的事迹材料不超过3000字,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的事迹材料不超过1200字。所有材料均须使用A4纸及电子文档一并于5月15日前报党委组织部。

 

 

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委员会 2009年5月8日  

 

 

 

附件: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推荐名额分配表.xls

        先进基层党组织审批表.doc

        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doc

        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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