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 2020 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5-06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2020 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2020 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由提名专家和提名单 位(统称提名者)提名省科学技术奖,可提名省最高科学技术奖、 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省国际科学 技术合作奖。提名者应遵守提名规则和程序,对提名材料的真实 性和准确性负责,并在提名、协助答辩和异议处理等工作中承担 相应责任。
(一)专家提名
1.陕西省内的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者、两院院士(中国 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下同)、2010 年(含)以来国家 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省最高奖获奖人(历年来的省科 学技术最高成就奖获奖人、省基础研究重大贡献奖获奖人,下同), 可 3 人联合提名 1 项省最高科学技术奖;每人可独立提名 1 项除 省最高科学技术奖外的其他省科学技术奖,不限奖种及等级。
2. 2010 年(含)以来的国家科学技术二等奖的第一完成人、 2015 年(含)以来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第一完成人可以 2 人联合提名 1 项省科学技术奖。 联合提名时列第一位的为责任专家,责任专家应当是在陕全 职工作专家;联合提名项目的建议授奖等次应不高于责任专家所 对应的获奖等次。提名专家应在本人熟悉学科领域范围内进行提 名,责任专家应在本人从事学科专业(二级学科)内提名;提名 专家每人独立或与他人联合提名的省科学技术奖限 1 项;提名专 家不能作为本年度提名项目完人;提名专家不参与本年度省科 学技术奖的评审活动。
(二)单位提名
1.每个提名单位一般可提名 1 名省最高科学技术奖候选人 或组织;可提名 1 名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候选人或组织。
2.提名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时, 原则上提名数量不限。
3.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内的提名工作;省直部门、 有关企业、有关学术组织负责本系统项目的提名工作。 提名单位、专家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回避专 家申请表》(附件 4),详细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提供证明材料 并加盖提名单位公章或提名专家签名。
(三)提名等级 省最高科学技术奖、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不分等级,省自 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两个等级,省科学技 术进步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 提名省科学技术奖一、二、三等奖项目,实行按等级标准提 名、独立评审表决的机制。提名单位(专家)应当严格依据省科 学技术奖的标准条件,说明提名项目的贡献程度及等级建议。提 名项目正式提交后,提名等级建议不得变更。 提名项目等级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及以上”“三等奖及以 上”三种情况,“提名一等奖”评审落选项目不再降格参评二等 奖,提名“二等奖及以上”评审落选项目不再降格参评三等奖。
(四)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1.省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公开发表,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项 目应当于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涉及土木建筑 工程类的项目应提交整体工程验收报告,工程验收报告时间应早 于 2018 年 4 月 30 日)。
2.省自然科学奖项目的完成人应当是提交的主要论文专著 的作者;省技术发明奖项目必须取得已授权发明专利,且前三位 完成人应当是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发明人少于三人时除外)。
3.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第一完成人。
4.2019 年度的省科学技术奖项目完成人(前三人)不能作 为 2020 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5.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连续两年经评定未获奖的项目(人 选),不得以同样技术内容和材料提名 2020 年度省科学技术奖。
6.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 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7.提名项目应当进行科技成果登记(登记流程见附件 5)。
8.用于支撑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的标准、专利、 论文、著作(含计算机软件)、动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 计等知识产权,应为本项目独有,且未在已获国家和省部级科学 技术奖项目或本年度其他提名项目中出现。
9.涉及国家法律法规审批的相关领域提名项目,如:新药、 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 压力容器等,在未获得有关主管行政机关批准,或行政审批时间 未满两年(2018 年 4 月 30 日后审批)的不得提名。
10.在中国国内连续任职工作不少于 5 年且每年在华从事科 技研发工作时间不少于 6 个月的外籍人士(2020 年 1 月 1 日前 累积时间),可作为主要完成人提名本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 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五)提名程序
1.提名申请
我校主持完成的项目,请于 5 月 10 日前 将《提名项目情况 表》(附件 1)发送至科研院成果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拟通 过专家提名的由项目组自行联系提名专家;拟通过单位提名的, 由科研院成果处统一联系相关提名单位。 专家提名:提名前由责任提名专家通过本人电邮向陕西省科 技奖励委员会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同时抄送其他提名专家和项 目联系人。申请格式见附件 3,电邮及附件标题为“专家提名申 请表——奖种——所有提名专家姓名”。专家申请提名截止日期 2020 年 5 月 10 日 17 时 单位提名:通过单位提名的,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按照提 名单位名单,通过奖励平台生成提名单位管理账号和密码,相关 项目可以从提名单位获取提名号和登录口令。 被提名项目(人选)凭提名号进入省科技奖励网上申报评审 管理系统正式填报提名材料。
2.提名项目(人选)公示 我校主持完成的项目,请于 5 月 21 日前 将《2020 年度陕西 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公示内容》(见附件 2)发送至科研院成 果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 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
二、提名书填写要求
   提名书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填写具体要求见《2020 年度 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附件 6)。电子版提名书通 过“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写完成,纸质版 提名书由系统生成的电子版打印,电子版提名书与纸质版提名书 应严格一致,未通过系统自行编写的不予受理。 提名书主件的纸质版应为网上填写完成、提交提名后下载打 印。提名书主件所填内容应与附件中各类佐证材料有相互对应的 印证关系。提名书附件应根据项目主件内容对应整理,并在系统 中上传。书面提名书中须提供原件(盖有公章或亲笔签名)的部 分(如专家提名意见、应用证明等),可用原件替换电子版提名 书对应页面。 纸质版提名书主件与附件材料合订成册,不需另加封面,单 双面不限。提名书主件彩色打印,纸质附件复印件一律采用 A4 规格,如原件是彩色的一律采用彩色复印件。 各提名项目可待提名单位(专家)分配提名号后,凭提名号 登录省科学技术奖网上申报管理系统,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提交。 登录路径:陕西科技信息网(http://kjt.shaanxi.gov.cn)— —点击网上申报栏“科学技术奖励”按钮——凭提名号登录填写。
三、提名材料要求
(一)专家提名的,须提供纸质提名书原件 1 份,由责任专 家直接报送或委托工作人员将提名书报送省科技厅。
(二)单位提名的,须提供纸质提名书原件 1 份,科普项目 还需附 3 套科普作品。
四、时间节点
(一)向科研院提交《提名项目情况表》(附件 1)截止时间 为 2020 年 5 月 10 日,提交《公示内容》(附件 2)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21 日。
(二)向科技厅提交《陕西省科学技术奖专家提名申请表》 (附件 3)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0 日 17 时,经审核符合提 名要求的,发送提名号和密码。
(三)省科技奖励管理系统开放填报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8 日上午 8 时。
(四)网络提名截止时间:
1.省级部门提名、专家提名的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6 月 8 日 12 时;
2.其余提名单位的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6 月 9 日 12 时。
(五)通过提名单位(专家)提名的项目,请按照提名单位 专家)具体要求,按时上交材料,并将提名书主件与附件材料 电子版(系统导出带有水印的 PDF 格式)发送至科研院成果处邮 箱。 具体要求也可登录陕西省科技厅网站进行查询 http://kjt.shaanxi.gov.cn/kjzx/tzgg/178005.html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省科技厅成果转化处:
奖励业务:刘延军 87298893 赵 英 87294257
成果登记:解 媛 81292855  
网络系统:王老师 13772192596
(二)科研院成果与知识产权处
联 系 人:王晓君 张华海 李文华
联系电话:87082851
电子邮箱:chengguochu@nwafu.edu.cn
附件:1. 提名项目情况表
2. 2020 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公示内容
3. 陕西省科学技术奖专家提名申请表
4. 回避专家申请表
5. 科技成果登记流程
6. 2020 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