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信息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和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0-10-10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2020-202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和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评定工作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和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翟立

成员:王淑珍 周海渊 陈可令阳 刘家 杨英豪

工作职责:对班级推荐结果进行审查、建立档案库,并将初审结果上报学校。

2.班级成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和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学金评定小组

组长:班主任

成员:班长、团支书和3名学生代表

工作职责:负责本班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和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二、各类奖学金具体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

1.评定对象

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学生。学院奖励名额为17名,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

2.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上学年度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本班前10%(百分比数计算结果只保留整数,不四舍五入);

(5)2017、2018级必须通过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2019级必须通过英语四级。

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其评定资格

(1)必修课因考试不及格重修者;

(2)受纪律处分者;

(3)未经批准在外住宿者;

(4)在申请奖学金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者。

4. 申请需提交材料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A4纸正反面套印,一式2份) 

填写要求:

1)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

2)“学习情况”栏成绩和综测排名均要求填为班级排名;

3)“必修课”门次统计为上学年的门次;

4)“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

(2)2017、2018级六级证书复印件或打印的成绩证明;2019级四级证书复印件或打印的成绩证明;(1份);

(3)《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

(二)校长奖学金

校长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奖励金额为5000元/人,奖励名额为10名,校长奖学金大学期间只能获1次,已获过校长奖学金的不可再申请。

1.评定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热爱所学专业,成绩优秀,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本班前15%(百分比数计算结果只保留整数,不四舍五入);

(3)必须通过英语四级;

(4)身心健康,积极参加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

(5)学生在科技创新、社会实践、见义勇为、自立自强等方面有突出贡献或表现影响较大者,经校长提名可直接获得校长奖学金。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得参加校长奖学金评定:

(1)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2)诚信意识较差者;

(3)未经批准在外住宿者;

(4)违反学校纪律行为者。

3.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

按照上学年即2019-2020学年各方面成绩计算评定总成绩,评定公式如下:评定总成绩="学习成绩*75%+四级成绩*10%+科技创新(满分10分)+附加分(满分5分)。

说明:

(1)英语四级成绩(转化成100分制);

(2)学习成绩指2019-2020学年所有课程加权平均分计算(不含公选课);

(3)科技创新(10分)

①参加“挑战杯”及各类学科竞赛获奖者(4分)。获得全国一等、二等、三等分别加4分、3.5分、3分;获得省部级一等、二等、三等的加3分、2.5分、2分;获得校级一等、二等、三等、优秀奖的分别加1.5、1.2、1、0.8分。同一竞赛不重复加分,就高不就低,此项最高加4分。

②发表论文和获得专利(4分)。其中发表SCI学术论文1篇加4分,EI学术论文一篇加3分,在A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加2.5分,B类期刊1篇加2分,中文核心期刊(不在A、B类)的1篇加1.5分,在其他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加0.5分;获得专利,其中发明专利1项加4分,实用新型专利1项3分,软件著作权1项2分。此项最高加4分。

③获批科创项目者(2分)。获批国家级科技创新项目1项加1.5分;获批校级重点科技创新项目1项加1分,获批校级一般科技创新项目1项加0.5分。此项加分仅限项目负责人,最高加2分。

④附加分(5分)。

获得国家级表彰的先进个人加5分,获得省级表彰的先进个人加4分,获得校级表彰的加2分(限校级三好学生、十佳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实践标兵)。此项加分最高5分。获得国家级、省级、校级奖学金性质的荣誉不在此项加分范围。

4.申请需提交材料

(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学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

(2)根据评定办法提供的获奖等支撑材料;

(3)《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

(三)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学金

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学金,20000元/人,我院1个奖学金名额。

1.学生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爱国爱校、诚实守信;

(2)热爱科技创新,熟悉中国近现代科学家事迹精神,须撰写一篇关于学习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崇尚科学、追求真理、艰苦奋斗、家国天下等事迹、精神的原创文章;

(3)热心公益,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公益活动;

(4)学习勤奋,品学兼优。奖学金要求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居本专业前10%(百分比数计算结果只保留整数,不四舍五入)。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该奖助学金评定资格:

(1)在申请该奖助学金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2)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3)未经批准在外住宿者。

3.申请需提交材料:

(1)须撰写1篇关于学习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崇尚科学、追求真理、艰苦奋斗、家国天下等事迹、精神的原创文章(可参考附件中的范文类型,字数不少于2500字)(书写版和电子版);

(2)提交原创文章同时附上文本复制检查,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不得超过25%,如发现**、剽窃、套用他人成果或请人代笔,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资格;

(3)《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学金申请表》(书写版和电子版);

(4)《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

4.评定要求:

学院将组织笔试和面试,最终根据基础分、笔试分和面试分确定推荐学生名单。

(四)国家励志奖学金

1.评定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对象为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奖励资助名额为42名,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上学年度学习成绩排名在本班前30%,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班前50%(百分比数计算结果只保留整数,不四舍五入);

(5)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通过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

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其评定资格

(1)受纪律处分者;

(2)必修课因考试不及格重修者;

(3)未经批准在外住宿者;

(4)在申请奖学金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者;

(5)上学年度受无偿资助的学生,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未达到学校规定学时或考核不合格者。

4.申请需提交材料

(1)申请者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式2份);

(2)有关证明材料(四级证书复印件或打印的成绩证明);

(3)《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

三、评定程序

1.本人申请(10月10- 12日)。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根据各类奖助学金所需要材料进行填写;

(2)班级民主评议推荐(10月13日)。

班级资助评议小组组织全班同学对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且参加评议的同学多数同意方可推荐。

(3)学院初审(10月14—19日)。学院资助工作组对班级推荐结果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评审条件的予以三天公示,对公示期内被提出异议的学生予以重新审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审查不成立的将初审名单与申请表等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评定标准

1.国家奖学金按先年级专业,后全院评比标准,学分成绩高者获奖。

2.国家励志奖学金先按班级、后按年级的评比,学分成绩高者获奖。

3.校长奖学金按照先年级后全院进行评比,评定总成绩高者获奖。

4.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学金按照申请者基础分、笔试分和面试分的总分进行评比,高者获奖。

四、注意事项: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和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学金,每人最多可同时申请2项,但不同时获奖。

2.学生所有的获奖证书认定时间限定为: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

3.评选办法中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均指2020-2021学年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

4.所有材料均按照班级为单位进行报送。

5.请各班于10月13日18:00之前按不同类型奖学金材料的要求,分类收齐后交给年级辅导员老师处。

6.请各班将不同类型奖学金汇总表电子档和其他所需电子版材料发送给年级辅导员,并标明班级名称。

信息工程学院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