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系、所)、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为做好2019年下半年毕业研究生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时 间 |
内 容 |
9月-11月 |
提交博士学位论文双盲评阅送审材料 |
11月-12月 |
组织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
12月1-10日 |
汇总学位申请材料;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
12月10日前 |
提交学位申请材料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材料 |
12月10-16日 |
准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有关材料 |
12月下旬 |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
校学位会召开后1周内 |
制作、发放学位证书;毕业生登记表、学位档案等材料审核盖章 |
二、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系、所)务必将上述安排通知到各位导师及研究生,合理安排时间,做好研究生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
2.我校博士学位论文双盲评阅(盲审)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工作平台进行,评阅时间需要45天左右。拟在12月申请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务必在10月10日前送审论文。特别提醒2017年12月已完成毕业答辩的博士研究生需在10月10日前送审论文,确保按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12月1日至本学期末不再受理论文盲审。
3.学校本学年开始实行三学期制,2020年6月份学位授予工作将提前,各有关学院要告知明年6月拟申请学位博士研究生,提前准备,尽早送审学位论文。
三、工作说明
1.所有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信息及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均通过“研究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完成。
2.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实行校外专家参与制度。博士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中至少有一名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校外同行专家。
3.学位论文答辩相关材料请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学位管理工作”区下载(http://yjshy.nwsuaf.edu.cn /xzzx /xwglgz/index.htm)。
联 系 人:杨永政 畅媛
联系电话:87082706 87080153
电子信箱:xwgl@nwsuaf.edu.cn
附件:1.关于提交2019年下半年学位授予材料的说明
2.学位授予相关材料及表格
研究生院
2019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