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做好 2020 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研究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9-09-30  浏览次数:

各学院(所):

    为做好我校 2020 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进一步提高申请和获批数量,现将 2020 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2019 年 10 月,动员安排阶段

   1.各学院(所)成立由院长(所长)任组长,主管科研工作副院长(副所长)任副组长,系(部)主任、相关专家、科研秘书等为成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小组, 全面负责 2020 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

   2.各学院(所)制定 2020 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安排,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 2020 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并对预申请项目情况进行摸底统计,摸底工作要具体到每位科教人员,原则上要求 2020 年无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自然科学领域科教人员,除限项原因外必须申请 2020 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对符合申请条件但不申请项目的科教人员,学院(所)要了解不申请原因,动员、鼓励科教人员必须申请,对于确因特殊原因无法申请的科教人员,请如实填写《符合申请条件但不申请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原因说明表》。

   3.科研院深入学院(所)开展座谈交流,与学院(所) 一起分析新形势,准确把握新政策。

(二)2019 年 11 月-2020 年 2 月,培训指导及申请书撰写阶段

   1.各学院(所)邀请校内外知名专家通过讲座、专题辅导报告等形式,对拟申请项目人员进行分类指导与培训。

   2.各学院(所)为未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中青年科教人员在校内配备一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经验丰富的指导 教师,负责对项目申请书进行修改指导。

  3.各学院(所)要引导各系、课题组通过学术沙龙、座谈等多种形式开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经验交流活动。2019 年11 月底前,组织青年项目第一次校内预评审,预评审须采取PPT 或 WORD 版现场汇报的形式,邀请专家就申请书报告正文内容逐一指导把关,开展多对一现场指导。

    请各学院(所)将现场汇报时间地点提前告知科研院, 科研院将成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工作小组,全程参与此项工作。

   4.2019 年 12 月底前,各学院(所)组织校内外知名专家对项目申请书进行第二次校内预评审,邀请专家对申请书进行全面把关指导。

   5.2020 年 2 月底前,各学院(所)邀请校外二审专家对项目申请书进行第三次校内预评审。

   6.学校组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会议,邀请知名专家举办学术报告,讲解申请书撰写技巧,申请注意事项等。

(三)2020 年 1 月,杰青、优青、重点类项目校内预评审

2020 年 1 月初,科研院组织杰青、优青、重点类项目校内预评审,邀请专家对申请书进行把关指导。请各学院(所) 通知杰青、优青、重点类项目申请人提前做好准备,并于 2019年 12 月底完成申请书初稿撰写。

(四)2020 年 3 月份,审查上报阶段

  1.2020 年 3 月 8 日前,各学院(所)组织相关人员根据《2020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开展项目形式审查。

  2.2020 年 3 月 11 日-15 日,科研院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学院(所)形式审查合格的申请书再次开展形式审查。

  3. 2020 年 3 月 17 日前,科研院将项目材料上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二、相关要求

   1.未获批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副高级职称以下中青 年科教人员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原则上要求须经过以下预评审程序:团队(课题)负责人指导——系(部)负责人指导——指导教师把关——校内外专家指导——学院资 格审查。

   2.请各学院(所)加强优青、杰青及重点类项目的组织申请工作,动员主持 3 项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正高级职称人员积极申请重点类项目。

   3.青年项目、面上项目要求每个项目至少经 3 名专家评审指导;杰青、优青及重点类项目至少经 5 位专家评审指导,且至少有 2 位校外专家。

   4.请各学院(所)严格按照学校时间安排做好 2020 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并制定学院详细的工作安排,安排要具体到从动员到完成申请书提交的全过程工作, 包括每项工作的主要内容、时间节点、负责人等。并于 10月 20 日前将 2020 年学院(所)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工作安排交科研院基础科学处(D503)。

   5.请各学院(所)于 2019 年 11 月 5 日前将 2019 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相关材料(附件 1、2、3、4) 纸质和电子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科研院基础科学处(D50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ushenjie@nwsuaf.edu.cn

   6.2020年3月10日前,各学院(所)将申请书、汇总表、评审意见表及相关材料一并报送至科研院基础科学处。

 

联系人:谷申杰 许文哲 崔卫芳联系电话:87080002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9 年 9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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