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信息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和朱英龙贫困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9-10-08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2019-2020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和朱英龙贫困助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评定工作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国家助学金和朱英龙贫困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桂玲

  成员: 王淑珍  闫一凡  周海渊  陈可  沈钊  令阳

  二、具体要求

  (一)国家助学金

  1.评定对象及标准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设立一、二等两个标准,其中一等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3500元人民币、二等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2500元人民币。国家助学金按学期发放。。

  2.国家助学金的评定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停发该项助学金。

  (1)受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

  (2)课程考试作弊者;

  (3)私自在外租住民房者;

  (4)经常出入经营性网吧、通宵上网者;

  (5)实际每月消费明显偏高或有不良消费习惯者;

  (6)诚信意识较差者;

  (7)有其他违反学校纪律行为者;

  (8)在申请该项助学金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二)朱英龙贫困助学金

  1.评定对象及标准

  朱英龙贫困助学金的评定对象为我校注册的全日制本科学生。朱英龙贫困助学金分为两个等级,其中一等奖每人资助人民币2000元,二等奖每人资助人民币1000元。

  2.评定条件

  (1)品德优良。热爱祖国,热爱专业,具有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无不良行为和习惯。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

  (3)生活清贫。家庭困难,家庭平均月收入不足500元;本人生活俭朴,月均生活费在150元以下;一般未获得其它社会奖学金资助。

  (4)经济困难的农村学生、孤残学生、家庭突遭不幸的学生及单亲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生活特别困难的下岗职工子女;

  3. 在评选贫困助学金前一学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无评选资格。

  (1)受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

  (2)课程考试作弊者;

  (3)有其他违反学校纪律行为者;

  (4)申请助学金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5)在获资助后有以上行为之一者停发贫困助学金,并取消荣誉。

  4.需提交材料

  (1)国家助学金提交:《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1份);

  (2)朱英龙贫困助学金提交《奖助学金申请表》(纸质1份);

  (3)以班为单位收齐国家助学金和朱英龙贫困助学金申请表并填写《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和朱英龙贫困生助学金评定汇总表》(获助学生签名后以班为单位提交纸质1份,电子档发给年级辅导员处)。

  (4)汇总表和申请表纸质材料提交截止至10月10日12: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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