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信息工程学院关于开展 2022—2023 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9-29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开展各项资助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为科学、规范地做好2022-2023学年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工作,结合《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在校注册有正式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和 2022 年被我校录取的普通全日制本科、预科学生。

二、认定等级

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等级分为特别困难和一般困难两档,学院根据学生本人实际情况和相关要求进行等级认 定。

三、认定原则

(一)基本原则

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的基本原则,按照学生本人申请、班级 民主评议和学院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定量原则

依据学生申报的个人情况、父母收入情况、家庭现实状况等内容综合研判,可参考民政部网站发布的 2022 年1季度低保标准(附件 1)进行认定。

四、认定程序

(一)宣传告知

各学院要通过多种形式向学生告知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作用和意义,组织学生集中学习《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办法》(学生〔2019〕1 号)(附件2),宣传讲解学校资助政策,帮助学生了解认定依据及程序,指导学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困难认定申请,并提醒学生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二)学生申请 (9月29日—10月4日)

学生本人登录学校信息综合服务平台 “家庭经济困难 认定”模块,认真详实填写个人申请并下载打印《西北农林 科技大学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表》,郑重填写诚信申报的个人承诺,将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至班级资助评议小组,具体申请步骤及要求参见学生操作手册(附件 3)

(三)班级评议 (10 月 5 日—10 月 9 日)

各班主任登录学校信息综合服务平台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模块,逐项审核学生填报信息完整性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与申请学生面对面谈心谈话,并组织召开班级资助评议小组评议会,结合学生日常表现及消费行为情况开展评议(附件 4),对高年级学生还应结合上一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及复核情况,提出班级认定意见,班主任综合班级评议小组认定情况后在系统中填写对学生的申请审批意见,具体步骤参见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审核手册(附件 5)

(四)学院初审 (10 月 10 日—10 月 13 日)

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对班级评议结果进行严格审核,特别是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的重点保障人群以及理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未能认定的要逐一进行核实、高年级新申请认定学生提供的相关材料要认真核查,确保认定精准,学院将初审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 3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学校审定 (10 月 14 日—10 月 21 日)

各学院将初审名单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定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建立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信息档案,并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五、工作要求

(一)各班级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家 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对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的新应用积极适应、认真部署,要关心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极开展资助育人工作,确保我院 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 难学生认定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班级要对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的新应用积极适应、认真部署。辅导员、班主任要在熟悉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文件的基础上,认真学习系统操作流程,不仅要向学生讲清困难认定工作的意义和程序,还要指导学生进行系统操作,如实填写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三)对 2022级学生申请认定应在查阅学生档案的基础上,根据学生本人家庭经济状况以及在校期间的表现等进行综合认定;其它年级学生应根据学生本人家庭经济状况以及在校平时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认定。

(四)学校每半年会不定期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实地走访、电话、一卡通消费情况等形式进行核查,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通报 院系并取消其在校期间各类资助的评选资格。

(五)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要实事求是,坚持“应认尽 认”和“精准认定”,杜绝“想认就认”和“大水漫灌”,原则上不限定认定比例,但一般应掌握在不超过学生总数的30%;各班不得在认定前自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倒推名额分配各班级进行认定;对于家庭经济确实困难但未提出申请的学生,班级评议小组应主动发现,及时了解情况并指导学生进行申请。

七)请各班级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存档和更新工作,并于10月9日前将各班纸质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表》(申请学生打印签字), 《2022-2023 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汇总表》(附件 6), 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同时将电子《2022—2023 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汇总表》发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信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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