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0届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迁转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6-04  浏览次数:

各学生党支部、毕业生党员:

2020届毕业生毕业在即,为做好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介工作,根据上级党组织有关要求,请认真组织支部党员(含预备党员)详细填写《202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介基本信息统计表》(见附表,以下简称《统计表》),有关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一、填表要求

1.本院升学(读研、读博)的。党组织关系不用迁出(“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名称”一栏不填),在“党组织关系去向”一栏填写“信息学院学院读研/博+导师姓名”

2.本校其他学院升学(读研、读博)的。党组织关系迁入其他学院(“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名称”一栏填写对方学院组织名称),在“党组织关系去向”一栏备注“本校XX学院读研/博”。

3.就业且已签工作单位的。一般有两类情况:

A.工作单位有党组织的。党员本人亲自向单位组织部门问清楚“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名称”(应为县/区级及以上级别的党委组织部门)和“去向”(一般为签订就业协议的工作单位)如何填写,并将信息完整填入《统计表》;(注:工作单位虽不接收户口、档案,但有党组织的,应主动向单位提出将党组织关系签转到单位,以便参加单位组织生活)。

B.工作单位无党组织的。(不能解决户口、档案,也不能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参照“4.未签工作单位的”(如下)填写。

4.未签定工作单位的。学校不再保留党组织关系,需参考以下两种办法迁出党组织关系。

A.档案户口回生源地(即高考所在地):①回生源地省教育厅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如**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由学生本人向所在省份相关机构咨询,了解清楚后再认真填写;②回生源地地级市人事局、教育局的,《统计表》中“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名称”一栏填写“某某市(州)委组织部”,“去向单位”一栏应与本人“派遣方案”派遣单位名称一致,如“某某人事局或教育局”;

B.档案户口委托挂靠人才市场的,向需挂靠的人才市场咨询《统计表》中相应栏填写内容,“介绍信抬头”应为人才市场党组织所属上级党委组织部(如**市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等),“去向单位”一栏应为“**人才市场、**人才交流中心”等。

5.考取外校研究生(硕/博士生)

需向录取学院或研究所党委问清楚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如何写,填写在《统计表》中“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名称”一栏,“去向单位”一栏填写录取学校或者科研机构全称。(高校上级党组织一般为“中共**省委(或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或组织部)”)。

6.出国留学

A.公派出国留学。申请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需提前预交党费,《汇总表》中“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一栏“省内”填“不转”,在“去向”栏填“公派**国家**学校留学”,同时填写一份出国保留组织关系申请(申请表格在学院网站常用下载中);申请转出的,参考“自费出国留学”的办法签转。

B.自费出国留学。学校不保留人事档案和党组织关系,按照前面的“未签工作单位的”的办法迁转党组织关系。

7.西部志愿者等“三支一扶”计划生、定向西藏等定向生(请尽量随本人服务单位迁转党组织)。

A.西部志愿者等“三支一扶”计划生。a.选择将户口保留在学校的,党员组织关系可保留在学校,相应栏目填写“志愿者计划(或其他称呼)不转”;b.选择将户口迁出学校的,党员组织关系不得保留在学校,一般应随本人具体工作地点转出,党员本人问清工作单位相应栏目如何填写;

B.定向西藏毕业生。接西藏公务员局函件,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毕业生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统一填写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去向单位”一栏填写“定向西藏”。

8.其他特殊情况的。

除上述情况以外的特殊情况,请主动联系院党委咨询和说明。

二、注意事项

1.2020届毕业生组织关系迁出分为省内从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转接,省外开具纸质介绍信转接,省内省外转出组织部门,均务必明确具体的基层党支部名称。

2.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出以后,一律不再重新出具。毕业生党员离校后六个月内仍然没有办理组织关系转介手续的,应及时与院党委联系,说明情况。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将被认为自行脱党;

3.请所有毕业生党员认真核实有关信息后到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处登记,请电话确认拟迁往单位能否接收党组织关系,一旦登记确认不得随意修改;

4.学院党委将以支部上报的登记信息为依据出具每名党员的纸质《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毕业离校由本人携带此介绍信到所填单位党组织报到(注意介绍信的有效期);

5.党员尤其是预备党员要牢记自己的入党日期,预备党员要积极向新转入的党组织提交书面思想汇报,预备期满一年的前一周要及时提交“预备党员转正申请”,因本人疏忽造成的无法转正等后果由个人负责;

6.请各支部务必于6月8日12:00前将《统计表》电子文档版以党支部为单位发送到chengyufeng01@nwsuaf.edu.cn;

7.学院将于6月中旬开具转介到省外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届时请毕业生党员到所在支部签字领取介绍信;

8.请各支部叮嘱党员本人在介绍信有效期内携带介绍信去接收单位办理党组织关系,并将回执联邮寄回党支部书记处,各党支部在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务必统一上交。


附:202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介基本信息统计表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