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7-01  浏览次数:

各年级(学生班):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 2020-2021 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0 年生源地信用贷款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 2020 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的通知》(教助[2020]47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 首次申请

1.申请对象有贷款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不含2020届毕业生)。

2.贷款申请及办理时间学生应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在线申请(网址为:https://sls.cdb.com.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并携带打印好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在2020年7月1日至8月30日之间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二)续贷申请

1.申请对象

往年申请并获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且下一学年有续贷需求的学生。

2.申请时间及流程

请各班通知学生于7月5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维护、更新个人信息并填写续贷声明(内容包括个人学习生活情况、参加爱心实践活动以及贷款意愿等信息,字数要求200字以上,续贷声明填写须客观真实、积极向上,否则将取消其贷款资格),并提交续贷申请。

(三) 回执办理

各班于开学后一周内收齐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含 2020 级新生) 的贷款受理证明(回执单),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学生须在回执单右上角注明班级、学号及联系方式。

二、其他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申请其他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须提前联系相关金融机构, 按其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三、 工作要求

凡成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当年不可同时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学工办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