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拟8月份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送审与答辩相关工作,按照学校《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制定我院毕业与学位授予工作方案如下:
一、学位论文评审
硕士学位论文实行100%抽查盲审,每位学生的论文将一式3份提交至国研评审中心进行线上盲审(所有学生的论文均不提供二次盲审),盲审论文由导师于7月12日前提交给学院研究生秘书,学院统一送审。
一次盲审结果若为两个及以上“大修”或一个及以上“不通过”者,将直接延期到下一批进行答辩;一次盲审结果若仅有一个“大修”且不含“不通过”者,学生在导师同意下可针对盲审结果向所在答辩小组提出申诉,申诉通过后提交至学院答辩委员会,由学院答辩委员会裁定是否延期毕业。(6月份盲审未通过者如本次仍然不通过,不可再提出申诉)
在学位论文评审前,研究生预答辩由各学科点组织在7月3-9日期间完成(可进行线上答辩);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预答辩之后,再进行实践环节考核汇报。
二、学位论文答辩
1.研究生须在8月4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1)研究生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答辩申请,导师、 学院(系、所)、答辩秘书上传相关材料,并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 审批。
(2)研究生在答辩前3天将学位论文(电子版),答辩前 1天将答辩PPT分别发送给答辩秘书,由答辩秘书将上述材料及答辩相关规定、评价标准、答辩委员表决票(电子版)及时发送至各答辩委员会委员。
(3)线上答辩的具体程序和管理要求按以往规定执行。要求做好答辩过程记录、图像采集,留存备查。为了保证视频答辩效果,务必提前妥当安排好时间。
三、学位授予
学校将于8月份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研究生学位授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