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发布陕西省“苹果产业转型升级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示范”科技重大专项课题申报指南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5-06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科技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 陕西省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实施陕西省科技重大专项。按照 “成熟一项、启动一项”的原则,重大专项实施方案按程序 逐级审批,论证成熟后分批发布,分批启动。省科技重大专 项联席会议办公室依据方案进度安排,组织编制了陕西省 “苹果产业转型升级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示范”科技重大 专项申报指南。现就我校申报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陕西省科技重大专项由专项、项目、课题、子课 题四级组成。专项限定产业领域,项目确定研究方向,申报 指南具体规定课题的研究内容、考核指标及相关要求。申报 人应覆盖相应课题指南的全部考核指标,以课题为单位组织 申报,根据需求自行设置子课题。
(二)课题申报单位应为在陕注册的法人单位,应具有 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科研诚信良好。
(三)课题申报单位可根据需要,聚焦共性关键技术研 发和典型应用示范,联合全国相关领域的高校、科研院所、 企业等优势创新资源协同攻关。子课题承担单位不限于本省 法人单位。欢迎国内具备条件和能力的创新主体与课题牵头 单位合作,联合或独立承担子课题。
(四)课题申报单位应建有研发机构,或依托相关领域 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开展课题研究。
(五)每个课题设 1 名负责人,全程参与课题组织实施, 统筹管理课题实施进度、经费安排和结题验收等工作。每个 子课题设 1 名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可担任其中 1 个子课题负 责人。在课题执行期内,课题(或子课题)负责人应为课题 牵头单位(或参与单位)的全职人员。 课题及子课题负责人可同时承担省级科技计划其他在 研项目,但在所承担的重大专项课题结题验收前,不得再申 报其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专项实施方案、申报指南编制组成员不得担任课题负责 人。各级政府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 他人员)不得申报或参与实施。
(六)课题牵头单位、子课题承担单位及参与单位、课 题(子课题)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 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 单”记录。课题申报单位及课题负责人在申报时须签署科研 诚信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作出信用承诺。如 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课题申报资格并影响单位及负责人的 科研信用等级。
二、申报程序
   通 过 “ 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 (http://ywgl.snstd.gov.cn)进行网上申报。
(一)课题的申报和推荐,应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 超过时限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系统填报时间:即日起至 2020 年 6 月 20 日 17:00(以 课题申报单位提交时间为准)。
(二)课题负责人应认真阅读本通知及具体申报指南 (见附件)的所有申报要求,在线填写提交申请书以及相关证 明材料。
(三)课题经申报单位及推荐部门(直报单位除外)逐 级审核,提交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后,生成课 题申请书(电子申报材料,带有条形码和水印)。申请书生 成后不予退回、补充或修改。
(四)实行无纸化申报,申报时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仅立项课题在签订合同时提交一份盖章纸质申请书留 档)。
三、联系咨询
项目咨询:(农村科技处)郑永岗,029-87294249
技术支持:李攀,029-81773390
综 合 业 务 咨 询 :( 资 源 配 置 与 管 理 处 ) 范 孟 慧 , 029-81294717
学校科研院:许文哲,029-87080002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0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