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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文章来源:由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日期:2007-07-23  浏览次数:

西 北 农 林 科 技 大 学     

保发[2007]9号   

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所)、处(室)、直属单位:

    为了做好暑假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现就假期安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以防火、防盗、防事故为重点的安全检查工作各单位要在放假前以防火、防盗、防事故为重点,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用电安全。对于假期不使用的电器设备、设施必须切断电源,不能断电的要采取监控措施;凡是年久失修、存在隐患的设备、设施必须停止使用,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二是用水安全。各单位要不断加强用水管理,放假或外出时要关好阀门和龙头,防止造成水患及引发其它事故。三是防盗安全。各办公室要注意门窗务必关严锁好,特别是重要要害部位的门、窗要注意加封条,采取有效的防盗措施,严防各类盗窃事故的发生。四是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要严格管理,及时归位,妥善处理或按要求保管。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本单位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各单位安全检查情况于7月19日前报保卫处安全防火科(国际交流中心203室 传真87082737)。

    二、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各单位要把安全工作与假期安排“同布置、同落实”,放假前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提醒安全注意事项,增强师生防范意识。对于假期留校学生,要按学院和班级指定临时安全负责人,宿舍内不得使用电炉、私拉电线,不得留宿异性;对于离校学生,贵重物品要统一存放,落实专人管理,离校回家的学生要注意旅途人身和财产安全,平安回家和返校;外出旅游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定,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并注意不要到危险地域旅游;坚决禁止以任何形式和理由集体组织旅游。教职员工在做好假期工作的同时,教育好子女不要玩火、玩电和登高弄险,并注意做好住宅的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三、严格值班、值宿和巡查制度各单位在放假前,必须安排好值班和安全巡查工作,要求值班人员切实负起责任,经常进行安全巡查,发现可疑迹象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重点要害部位、防火重点部位及案件多发区域要落实专人值班、值宿,坚持每日巡查制度,建立巡查记录;图书馆、网络教室和有计算机的场所,也必须落实专人,坚持昼夜值班不间断。学生宿舍楼要加强门卫值班和登记,护楼人员须尽职尽责,加强防范和巡查、盘查,严禁闲杂人员和外来人员随便出入。各招待所要按照公众聚集场所的管理要求,在做好防火安全工作的同时,注意提醒住宿客人管好自己财物,防止发生意外。各单位放假期间要切实做到值班不挂空档,巡查不留死角,严防各类事故和案件的发生。

    四、加强门卫管理、昼夜巡逻和检查监督各校区校卫队要严格执行保卫工作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门卫管理和巡逻监督,加大防范力度,竭尽全力保障安全。门卫人员要严格坚持出入登记和对出入人员、物品的检查盘查,维护好大门内、外的治安秩序和交通安全,严禁闲杂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内;巡逻人员要加强治安巡查和对闲散人员的盘查,特别对重点要害部位、防火重点部位和案件多发区域要加大夜间巡逻和巡查力度。同时,要注重对属地单位假期安全值班和安全防范工作的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坚决予以纠正,突发事件必须及时处置并上报保卫处。

    为了及时处置突发事件,保卫处昼夜值班,24小时值班电话:87082876,87082025(南校区校卫队),87092312(北校区校卫队),有关安全事宜请及时联系。

                                         保 卫 处

                                    二○○七年七月十三日

整理日期:2007-07-23 18:50:43  访问次数:1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