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30日上午,杨凌示范区检察院法警何战军、杨凌示范区检察院反贪局魏局长等一行三人来到信息工程学院对我院2003级计算机1班罗强、吕乐乐两位同学表示感谢。
失主杨凌示范区检察院法警何战军8月28日中午吃饭时将装有现金4000元,银行卡及身份证、工作证等重要证件的包遗失。信息工程学院03级计算机1班罗强、吕乐乐两位同学拾到包后,根据包内证件上的信息,找到了失主的家庭地址,当时家中无人,随后又找到了失主的单位,将包及证件现金等物清单核对后亲手交给了失主。在失主的再三恳求下,两位同学才留下了自己的姓名,在失主拿出五百元钱作为酬谢时,学生坚决拒绝接受,并说:“这点小事是我们应该做的。”简单的话语,体现了农林科大学生崇高的道德风尚。
平凡的行为,体现了不平凡的思想境界,作为青年大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做学问,在金钱面前不为所动的高尚情操和拾金不昧的精神值得全体大学生学习。
信息工程学院
2007.8.30
附:感谢信原稿
感 谢 信
尊敬的西农大信息工程学院师生们:
我叫何战军。8月28日中午1时许,我与几个朋友在西农路某饭店就餐后,遗失了一个小挎包,内有各种证件及现金若干。我当时万分着急,与朋友在附近寻找没有结果。回到单位后才知道,贵院两位学生已经将包送回来了。捡到包的是西农大信息工程学院03级计算机1班的罗强和吕乐乐两位同学。他俩根据包内证件上的信息,找到了我的家庭地址,当时家中无人,随后又找到了我的单位,将包及证件现金等物清单核对后亲手交给了我。我当时十分感激。在我的再三恳求下,他俩才说出了学院名称和姓名,为了表达真诚的谢意,我拿出了五百元钱作为酬谢,可这两位同学坚决不收,并说:“我们要是想收钱的话就不会把包送回来。这点小事是我们应该做的。将遗物交到失主手中我们就放心了,我们还要赶回去上课。”
对于贵院这两位同学拾金不昧的行为以及积极寻找失主的义举,我和朋友、同事深受感动。特别是他俩不为金钱所动,急失主之所急的做法,更令人钦佩,如此高尚感人的行为值得我们学习。
感谢贵院培养了德才兼备、行为高尚、可敬可爱的学子。在此我诚挚的向贵院领导、老师以及两位同学表示衷心的感谢!
何战军
07年8月28日
刘桂玲(供稿) 何卫军(摄影) 2007.8.30
整理日期:2007-10-20 18:09:34 访问次数:3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