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所)、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和学校与留学基金委签署的《合作开展“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协议书》,现就2008年该项目人员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方式及选派名额
学校与国家留学基金委按1:1资金配套资助方式选派30人。
二、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12个月。
三、重点资助学科、领域
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学科,学校重点建设的新兴学科和师资紧缺专业学科。
四、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校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申请人应为我校在职在岗的科教人员,申请时年龄须在45岁以下(1963年3月10日以后出生),中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原则上应有两年以上在校工作经历。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回国后工作须满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请。
3、申请人应在所从事学科领域内有较深入的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
4、申请人应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5、申请人外语水平须达到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的申报标准,或通过学校组织的英语选拔考试。
6、同等条件下,具有国际英语成绩IELTS≥6.0,新(旧)TOEFL≥80(550)分、GRE≥1000分者优先选派;已经申报200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且参加英语选拔考试达到合格标准(≥5分,人员名单见附件1)的在职科教人员优先选派。
五、选拔方式与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拟申报人员请在本单位报名,单位主管人员负责填写《2008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人员一览表》(见附件2),经汇总后将书面材料及电子版各1份,于1月18日以前报人事处(国际合作交流中心512室)。
2、学校组织所有申报人员参加外语水平选拔考试(拟于1月21日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凡外语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合格标准及符合优先选派条件者,可不参加选拔考试。
3、学校组织专家根据学科建设及师资队伍建设需要,并结合外语成绩进行评审,筛选出初选人员。
4、学校于2月底组织外语暂未达到出国留学合格标准的初选人员到西安外国语大学参加外语培训。
5、外语培训结业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将做为2008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推荐人选。
6、推荐人选准备书面申请材料,经学校审核后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2008年7月份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人员中英语选拔考试达到合格标准的在职人员名单.doc
2.2008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人员一览表.xls
我院有意向申报的教师请于1月18日上午12时前到综合办公室刘桂玲处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