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系:
为促进世界各地的汉语教学,弘扬中华文化,推动中外教育文化交流,根据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荐2008-2009年度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孔子学院教师的通知》(附件一)要求,我校拟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选拔推荐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非英语语种岗位的教师年龄可放宽至58周岁(含)。
3、具有两年以上高校或中学教龄、并正从事对外汉语、中文、外语、教育等课程教学的教师。有国外教学经历、《汉语作为外语教学能力证书(高级)》(《原对外汉语教师资格证书》)者优先考虑。
4、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水平。
5、能较熟练地使用外语进行日常生活和工作交流。
6、身心健康,具有较好的适应能力和交际沟通能力。
二、报名程序
1、凡符合报名条件的教师可自愿申请,请填写《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申请表》(附件二)于3月12日前交国际交流中心106室,学校将择优推荐。
2、凡学校同意推荐的候选人,根据汉办文件要求,申请人再填写相关表格,学校统一保送。
填表附件请校园网在校内办公的通知中下载。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人事处
二00八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