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工程学院本科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办法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是本科人才培养全过程的重要环节,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专业毕业要求的重要依据。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教学理念,依据培养方案和课程质量标准,合理评价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结果用于提升课程教学质量、支撑专业毕业要求、修订课程质量标准,持续改进教学方法和内容。为确保课程目标达成评价的规范性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对象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的评价对象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开设的专业必修课程与限选课程,样本为学习该课程的全体学生。
二、评价周期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的评价周期为每1学年,或依据课程安排在课程考核结束之后进行。
三、评价机构及职责
设立本科人才培养质量评价领导小组,人员构成包括教学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教授委员会成员、本科教学督导、系主任、专业负责人、教学办与学工办负责人;负责组织课程目标达成评价的实施,汇总、分析各类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报告,作为培养方案修订、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教育教学质量优化的依据和重要参考。
按照按课程类别和性质,组成课程团队和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小组(简称评价小组)。课程团队由担任该课程的所有任课教师组成,并由一名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作为团队负责人;评价小组由专业负责人、课程团队负责人、教学管理人员、辅导员和骨干教师构成。
课程团队负责人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修订)课程质量标准;课程考核结束后,依据课程质量标准和考核结果对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进行评价分析,撰写《xx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及持续改进报告》并提交评价小组。
评价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评价课程目标对于毕业要求指标点的达成情况;根据评价结果找出课程目标与相应毕业要求指标点之间的差异,据此提出课程教学内容、方法、手段等改进措施。
四、评价方法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方法主要有直接评价和间接评价两种。直接评价法根据课程教学质量标准所规定的评价材料、教学活动参与等,对课程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评价。间接评价法采用问卷调查、访谈调研等方式,在课程教学进程中及课程教学完成后,由各受访者根据自身情况对课程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评价。教师可根据课程性质、课程目标达成情况,采用两种方法中的一种,或两种相结合。
4.1 直接评价法
直接评价以课程考核方式分析法为主,主要包括课程评价数据的收集、支撑权重的分解、考核合理性的确认、年度达成情况和毕业要求达成情况的评价等环节,为毕业要求中的技术性指标达成情况评价提供基础数据。
(1)课程评价数据的收集
根据课程类型的不同,分别采用针对性的数据收集方法:对于理论讲授类课程,主要选择课程的最终考核材料作为评价依据,如期末考试试卷、课程大作业等;对于内容为实习、综合训练等实践类课程,重点考虑实习报告、实习表现等考核材料作为评价依据。
(2)课程支撑权重的分解
评价小组在教授委员会领导下,组织专业负责人、课程团队负责人、骨干教师等召开课程各环节专门会议。依据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定位、特点和内容,确定课程对毕业要求指标点支撑的强弱关系。依据其支撑强度赋以权重值,且各项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权重值之和为1,形成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指标点对应关系表。根据课程目标,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
(3)课程考核合理性的确认
在开展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前,先由各课程团队对课程考核环节进行合理性确认。根据课程目标达成评价的要求,从考核方式、难度、分值分布、对课程目标的支撑分布合理性等方面,检查课程考核能否体现对相应课程目标的评价。根据检查结果,确认课程考核合理性确认表中的各项内容,以明确说明各内容的判定结果是否为“合理”。对于“不合理”的课程考核环节,责令任课教师限期整改,直到合格为止。
(4)课程目标年度达成情况的评价
课程考核结束后,任课教师需统计课程各类考核数据,评价课程目标的达成情况,填写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表。通过对该表数据的分析,及时了解课程目标的达成效果,发现问题并制定持续改进措施。相关评价数据可为毕业要求指标点的达成情况评价提供基础数据和资料。
(5)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的步骤
首先,根据课程考核形式的环节,分项统计课程目标对应的各项考核环节的考核结果。
其次,根据各项考核环节对相应课程目标的支撑权重,结合考核结果,计算课程目标的达成情况评价值,计算公式为:
其中,该课程的第i个课程目标的达成情况评价值;n—支撑该课程目标的考核环节个数;
第j项考核环节中用于考核该课程目标的内容的得分率(即考核该课程目标的内容的平均得分÷考核该课程目标的内容的总分);
第j项考核环节在该课程目标考核中所占的百分比。
最后,分别填写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指标点对应关系表、课程考核合理性确认表、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表、课程持续改进报告等资料,评估分析课程存在的问题,提出课程教学质量持续改进的措施和毕业要求指标点的修订建议。
4.2 间接评价法
间接评价以调查问卷法为主,借助毕业生座谈会、实习单位调研等形式,调查学生自身对于课程所要求能力的具备情况,掌握学生对课程目标达成情况的体验程度。通过对调查问卷结果的统计分析,填写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调查问卷结果分析表(见表1),评价课程目标和毕业要求指标点的达成情况。
表1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调查问卷结果分析表
统计问卷调查结果中每个分数段的人数及平均得分,高于60分认为该课程目标达成;统计每个课程目标中选择“不太具备”和“完全不具备”学生的数量,分析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差的原因,提出课程教学内容与手段的改进措施和毕业要求指标点的修订建议。
五、评价依据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依据课程教学质量标准进行,评价数据来源为试卷、书面报告、作业、实验报告、设计资料等在课程学习和实践学习过程中产生的原始文档。评价数据来源的合理性由课程团队负责人审核,其合理性判定原则为:
(1)课程目标与所支撑的毕业要求指标点的对应关系要合理。
(2)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要能够有效支持课程目标的实现。
(3)考核的内容、形式、范围要与课程质量标准的要求一致,且能够反映课程目标的实现。
(4)判定结果应明确说明“合理”或“不合理”。如果“不合理”,则应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督促相关责任人进行限期整改,直到合理为止。
六、评价流程
课程考核开始前,任课教师根据上述评价办法和课程质量标准制定具体考核方案;课程考核结束后,任课教师完成课程考核成绩评定,辅导员负责协助收集学生调查问卷;评价资料收集完成后,开展直接评价和间接评价,并进行对比分析,撰写评价报告和课程持续改进报告;任课教师将评价报告提交课程团队审核、讨论后,提出持续改进建议;专业负责人、课程团队负责人、评价小组根据改进建议对课程质量标准进行修订、审核后,交由任课教师在下一周期的课程教学中进行实施。评价流程见图1。
七、评价结果的反馈与利用
直接评价结果是评判课程目标及相应毕业要求指标点达成情况的主要依据;间接评价主要用于判别直接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合理性,了解学生在课程教学过程中的体验度。通过实施直接评价和间接评价,两者相互印证,互为补充,以保障最大程度地了解学生的学习效果,发现课程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课程目标和毕业要求的持续改进提供建议。
各专业每门课程结课后,综合考虑课程教学情况和学生学习情况,由课程团队全体教师参与完成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分析评价结果,对课程运行情况进行分析,针对课程内容、教学手段、考核方式、课程目标权重等内容探索评价机制的科学性,提出改进措施,并在下一周期课程教学过程中进行实施,及时关注改进效果。
依据反馈结果,每2年对课程质量标准进行修订,并由评价小组对课程团队进行监督和意见反馈,持续改进课程目标、毕业要求和培养目标。各课程组需分析课程目标达成值小的原因,为下一轮课程质量教学提出改进建议。
图1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流程
八、附则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办法解释权归信息工程学院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