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所、部),有关处(室)、直属(附属)单位:
按照规章制度文件清理工作要求,学校对原校研发(2005)326号、校研发(2005)395号、校研发(2007)111号、校研发(2008)19号、校研发(2009)172号和(2009)183号文件进行归类修订,新修订的《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与申请学位前学术水平基本要求暂行规定》、《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毕业与申请学位前学术水平基本要求暂行规定》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学位前学术水平基本要求暂行规定》三项规定,已经2011年4月26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2011年5月11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审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与申请学位前学术水平基本要求暂行规定.doc
2、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毕业与申请学位前学术水平基本要求暂行规定.doc
3、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学位前学术水平基本要求暂行规定.doc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二零一一年六月三日
整理日期:2011-06-23 11:48:04 访问次数:1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