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工程学院实行本科教学研究生助教制度的暂行规定
作者: 来源:文章来源:由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日期:2009-11-24 浏览次数: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文件精神,硕士研究生除了完成规定的最低应修课程学分外,还必须完成实践环节:实践环节包括教学实践、社会实践和学术活动等。为使我院研究生培养的必修环节进展顺利,加强对研究生进行感恩教育,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学院将研究生本科教学助教制度纳入研究生培养过程中,从2008级起,每位研究生在申请毕业前必须义务进行本科教学助教至少16学时,经主教教师考评的助教成绩记入研究生个人培养档案,作为下一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的一个重要依据。
二、细则
第二条、研究生在第二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根据本学期本科生的实习课表安排,研究生与主讲教师双向选择。导师指导研究生填写《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表》一式四份,经所选课程主讲老师同意并签名后分别交研究生办公室、主讲教师所在教研室、本人指导教师、主讲教师。
第三条、研究生助教教学任务主要是为我院本科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实习、实验等实践环节的教学工作,不得以承担计算机公共基础课程、本科生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作为助教教学任务。
第四条,研究生助教工作包括指导实验、批改实验报告、协助组织实习和社会调查等辅助教学。研究生助教不承担课堂教学任务,不负责选定课程内容、习题、编写考题和确定学生最终成绩等。
第五条、研究生助教应在任课老师带领下,遵照实验实习要求,认真完成工作,及时解决学生学习困难,带动本科生提高学习兴趣。学院将不定期对助教工作进行抽查,如在学院助教课程班级学生中抽样测评结果为差,或在平时因个人原因造成教学事故,将告知其指导教师、学院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其下一年参加奖学金评定资格。
第五条、学期结束前研究生助管以书面报告形式总结实习工作,并交主讲教师,主讲教师根据研究生助管的实际表现填写《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助教岗位考核表》两份,一份交所在教研室主任、一份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主讲老师应客观、实事求是地给出考核评定意见,评定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凡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研究生助教,学院将给予全院通报表扬,特别有突出表现者经主讲教师详细书面形式推荐其参加本学期优秀助教评选,胜出者将发给奖状以资鼓励;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研究生助教必须申请下一学年的实习助教,直到考核合格。
第六条、研究生助教考核结果将记入研究生培养档案。
三、附录
第七条 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导师委员会另行议定。
第八条 本办法自2008级硕士研究生开始实行。
第九条 本办法由信息工程学院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信息工程学院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一.doc
附件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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