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习室管理暂行规定
作者: 来源:文章来源:由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日期:2009-11-24 浏览次数:
为加强对研究生公共学习室的管理,保持正常的学习秩序,创造舒适的学习用机环境,树立研究生良好形象,确保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特制定本制度。
一、 电脑管理制度
1、电脑的借用
凡确定进研究生公共学习室的各研究生需学院配置电脑时,应首先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同意后由研究生办公室、实验室合作为其配置电脑,学院实验室及时做好电脑借出记录,具体填入电脑借出记录表内。研究生毕业前必须归还所借电脑,并经实验室或研究生办验收合格者,方能领取办理离校手续。如到期未归还,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研究生本人负责,同时也追究第一责任人(指导教师)、第二责任人(研究生秘书)责任。
2、电脑的使用保养
(1)凡借用学院实验室电脑的研究生必须爱惜电脑,不能随意拆卸机箱,更换硬件配件。应按照正确程序操作使用电脑,凡因人为原因造成电脑损坏,由使用机器的研究生承担责任,学院不负责修理。
(2)研究生应对电脑及其设备进行定期保养清洁,使之不能有灰尘。电脑不应放在潮湿的地方,应放在通风的位置。离开时,请将计算机正常关闭,务必要将电源插座的开关全关上。节假日时,更应将插座拔下,彻底切断电源,以防止火灾隐患。学院将不定期对研究生学习室进行检查,若发现有不按要求操作者,学院将收回其电脑。
(3)研究生学习室的电脑仅供研究生进行网上学习、查阅资料等,禁止在电脑上安装游戏等与学习无关的软件。凡将电脑用于玩游戏、炒股等与学习和科学研究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学院将收回其电脑。
(4)所有研究生申请借用的电脑,未经实验室、研究生办公室允许,一概不许研究生私自借给他人或带出学习室。凡擅自借给他人者,学院将令其收回借出的电脑,并按照电脑购买价格(国资处提供的为准)处罚,学院将不再提供实验、用机环境。凡私自带出学习室者,学院将给与通报批评,并取消其用机和奖、助、贷等资格。
二、研究生学习室日常管理
1、为加强对学习室的管理,学习室设负责人一名,具体负责每日的值日安排和监督,其余研究生实行轮流值日制度,值日人员须遵守以下:
值日当天早上、下午、晚上要提前10分钟到学习室,负责开门,及时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如实记录值日情况(如完成研究生的出勤统计、突发事件处理),凡是没有出勤的同学必须如实登记在值日本上,同时必须做好学习室当天的卫生打扫;晚上离开时锁好门窗、关闭所有电源确保财物安全,同时做好与下一位值日研究生的交接。
学院将不定期对研究生学习室进行检查和抽查,凡在值日当天没有准确做好值日考勤工作、发现以下不负责任行为者,学院将追究值日研究生责任,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其用机资格:
(1)晚来没有及时开门导致其他研究生不能按时进入学习室;
(2)卫生打扫不彻底;
(3)晚上离开时未能关闭电源及锁好门窗;
(4)没有如实登记同学的出勤。
2、学习室卫生管理
严禁研究生穿拖鞋进入学习室;不得在学习室内喧哗、打闹、高声谈论;学习室内禁止吸烟、吃零食、赌博(包括变相赌博)等一切影响研究生形象、秩序和安全的行为;公共区域不能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个人卫生区域如电脑桌上的学习用品摆放整齐、有序、合理,桌椅保持清洁、无尘土、无破损,个人使用电脑保养良好,表面无尘土,污垢,墙上不乱挂物品。凡是在学院检查中发现研究生有违反以上规定者将给与通报批评并取消其用机资格。
3、研究生出勤考核
每天值日研究生务必做好当天的值日出勤统计工作,凡是登记请假者必须以见到本人的请假条为准。请假手续规定为:请假三天以下由指导教师签字;三天以上一周一下的由导师签署意见,研究生秘书签字同意;一周以上一个月以内的由导师签署意见,学院主管院长签字同意,请假超过一个月以上的,将取消其用机资格(毕业生找工作除外,但需有书面说明)。病假须持校医院或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研究生请假期满,须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值日生应妥善将研究生假条粘贴在当日值日记录页。逢双周周一下午研究生办公室、学习室负责人及当日值日研究生将对前两周的考勤做一个统计,对连续3次出勤统计不足80%的研究生将报其指导教师知情并给与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用机资格。
4、学习室安全
为确保学习室的公共财产,研究生私人财产的安全及人身安全,外来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本室研究生也不得随意带外来人员使用本室计算机。凡因允许他人使用机器而使本室研究生无法正常用机者,将给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其用机资格。若发生外来人员使用本室机器,研究生可以直接向本院究生秘书或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反映,学院将进行严肃处理以维护研究生学习室的安全。研究生在学习室内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私人物品,以免丢失。
三、监督、奖惩
学院成立以主管院长为组长、各研究生指导教师、研究生秘书为成员的研究生学习室出勤、卫生检查工作小组,各位导师轮流值班每周定期(每周三下午)、不定期各检查1次,每月总评一次,并向全院公布。凡是在导师办公室的研究生导师负责考核其出勤,并在每一学期期末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以书面形式报告。
研究生的出勤统计与研究生的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直接挂钩,凡是被学院通报批评的研究生将不能参加下一年度奖学金的评定,直接取消其享受奖学金的资格。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开始执行,请严格遵守。
信息工程学院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整理日期:2009-11-24 11:09:41 访问次数:1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