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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学院关于2009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来源:文章来源:由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日期:2009-03-19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指导教师及毕业研究生: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校院两级管理的暂行规定》(校研发[2006]85号)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校研发[2008]82号),为了确保我院2009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 2009年上半年,学校将根据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受理学位申请的具体情况,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查授予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名单。信息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于6月8日上午向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提交6月份拟授予硕士学位的人员名单及有关材料。 2. 答辩各阶段时间安排: (1)3月10-11日  学院通知、安排2009年上半年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 (2)3月12-5月25日  学院统一安排研究生毕业论文评阅、预答辩、答辩事宜。盲审的毕业生请于4月23日前向研究生办公室提交按照盲审要求打印的毕业论文定稿,同时缴纳论文评审费300元。4月24日研究生办公室统一安排,送校外盲审; (3)5月31日  各答辩委员会秘书向研究生办公室提交答辩材料截止,过期答辩材料不予受理; (4)6月1-3日  准备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材料; (5)6月4日  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6)6月5-7日  学院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整理上报材料及研究生学位档案和人事档案材料; (7)6月8日   向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提交分委会材料; (8)6月10-15日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9)6月15-20日 学院在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办理学籍档案卡及毕业生登记材料相关签字盖章手续。 (10)6月25日向学校档案馆提交毕业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和学位档案。 二、提交材料 1.自2009年上半年,研究生答辩所有提交材料的表格和清单均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学院不提供纸质材料。 2.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向学校提交学位授予工作的材料包括: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材料、学位授予信息和学位论文、研究生学籍档案材料三部分。提交材料中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材料,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长负责按照上述时间要求提交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学位授予信息和学位论文由学院负责提交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其中学位授予信息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材料一并提交;研究生学籍档案材料(包括人事档案和学位档案)由学院负责,按照学校档案建档要求,分别整理、装订后,于6月25日前交学校档案馆。 三、工作要求及其它 1、学位授予工作关系到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和每位毕业研究生的切身利益,请各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务必高度重视,按照学校要求安排好本人所指导的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配合学院做好研究生学位授予审核、学位授予信息采集及研究生学籍档案卡填审等工作,督促毕业研究生严格按照学院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对于不能按时提交材料的研究生,学位授予事宜顺延至下一学位授予工作时间受理。 2、为了保证研究生学籍档案能够按时交接,确保档案质量,学院将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结束后3日内,到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办理“档案记录卡”、“毕业生登记表”审核盖章手续。因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在研究生就业报到时应邮寄到其工作单位,时间紧,且关系到研究生办理就业手续问题,请各位研究生务必按时提交个人的相关材料。  3、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毕业研究生的学位授予信息关系到国家学位管理信息的真实性、权威性、合法性和学位管理工作的严肃性,请各位导师务必认真对待,抓好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的每一个环节,争取做到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各环节的合法性、有效性,确保研究生答辩上交材料的准确性、全面性、规范性,做到责任到人,上报信息准确无误。   信息工程学院 二OO八年三月十九日 整理日期:2009-03-19 16:24:46  访问次数:1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