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工程学院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公开作报告的通知
作者: 来源:文章来源:由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日期:2009-04-29 浏览次数:
各位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
按研究生培养有关文件规定,硕士研究生除了完成规定的最低应修课程学分外,必须完成一些必修环节,其中要求所有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学术交流与实践活动:
(1)参加校级学术活动8次以上、院级学术活动5次以上;
(2)在学院(系)或一级学科范围内做学术报告1次;
(3)参加教学实践、生产实践或社会实践。
上述活动登记表、学术报告文稿和实践总结报告,经导师审核签字后,交所在学院(系)备案。完成学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要求以及培养环节要求,硕士研究生可申请毕业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准予毕业;未达到研究生培养环节有关要求的作肄业处理。通过论文答辩的硕士研究生且外语水平达到学校要求,可申请硕士学位。
为了使研究生的必修环节进展顺利,从本学期开始,学院将研究生学术报告纳入研究生培养系统,要求从2007级起每名研究生在毕业申请毕业前必须在学院范围内至少做一次学术报告,从本学期开始执行,请广大研究生及研究生指导教师及时做好报告准备工作,同时要求2007级研究生必须参加每次报告会。
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09年3月10日
附件:
2007级研究生报告安排.xls
2.
信息学院研究生公开做报告打分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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