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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从2016级博士研究生起实行指导小组制度的通知

作者:  来源:研究生办  发布日期:2016-09-07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所):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升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依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实行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制度的规定》(校研发〔2016〕38号),学校从2016级博士生起执行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培养单位结合学科特色,制定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制度实施细则,并经学院(所)教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
二、各有关学院(所)应在博士研究生入学3个月内完成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的聘任工作。
三、2016年12月5日前,各有关学院(所)将填写完成的“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6级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统计表”(附件)和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制度实施细则,经研究生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一并交研究生院培养处,电子版发送pyc@nwafu.edu.cn
联系人:苏美琼
联系电话:87080150
附件: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6级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统计表

 

 
     
     
研究生院
2016年9月6日
公告附件: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6级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统计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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