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所):
根据学校资助工作总体安排,为做好我校2016-2017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及社会类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
1.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我校表现优异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不包含MBA、MPA培养类型的研究生)。评选名额共185名,其中博士研究生57名,奖励标准为每人3万元;硕士研究生128名,奖励标准为每人2万元。各单位分配名额附后。 2.评选要求 严格遵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学发〔2014〕235号)相关要求执行。 3.书面评审材料要求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书面评审材料须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A4纸正反套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单汇总表》。 4.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国家今年继续编辑《2016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风采录》,获奖研究生须提交个人先进事迹材料,材料要求2000字左右,以第一人称撰写,主要包括学生个人简介、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等方面内容(撰写格式样本见附件10)。先进事迹材料只需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同时报送本人个人电子生活照1张。
二、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选
1.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评选对象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非在职研究生,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奖励名额50名。各单位分配名额附后。 2.书面评审材料要求
研究生校长奖学金书面评审材料须提交:《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校长奖学金名单汇总表》。 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的具体评选要求,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13〕304号)执行。
三、研究生社会奖学金评选 1.宝钢教育奖 评选对象为品学兼优的三年级及以上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奖励金额每人10000元。评选名额4名,各单位推荐人选1名,由学校组织专家评选。具体评选条件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宝钢教育奖评选办法》(校学发〔2011〕258号)执行。 需提交材料:《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学业成绩表》、2寸彩色免冠近照一张、《社会类奖学金汇总表》。 2.石声汉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校注册的全日制专门史、植物病理学专业的二、三年级学历博士、硕士研究生(委培、定向生除外)。奖励金额和获奖人数根据基金利息金额、申请人的数量及申请人的科研成果水平情况确定。 评选条件: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学习态度端正,积极参加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学习成绩优异,课程平均成绩达80分及以上,无重修或补考现象。硕士研究生须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果突出。 需提交材料:《奖学金申请表》、个人获奖情况复印件(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目录及文章、专利证书等)、成绩单(加盖成绩审核章)、《社会类奖学金汇总表》。 3.大北农励志奖学金
评选对象包括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作物遗传育种、种子工程、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等专业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评选名额12名,奖励标准为每人3000元。基础兽医学、临床兽医学、发育神经学、预防兽医学等专业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及兽医专业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评选名额10名,奖励标准为每人4000元。具体评选按照《大北农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学金申请表》、个人获奖情况复印件(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目录及文章、专利证书等)、成绩单(加盖成绩审核章)、身份证复印件(A4纸正反两面复印)、学生证复印件(照片页和注册页复印在一张纸上)、《社会类奖学金汇总表》。 4.金正大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农学院、植物保护学院、园艺学院、资源环境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品学兼优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研究生,评选名额20名,其中一等奖学金10名,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二等奖学金10名,奖励金额每人3000元。 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金正大奖学金评选办法》(学生〔2013〕9号)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学金申请表》、《社会类奖学金汇总表》。 5.先正达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三年级学历研究生(委培、定向生除外),主要为农学、植保、园艺、生命等涉农专业学生,评选名额为4名,资助标准为每人5000元。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先正达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学发﹝2006﹞192号)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学金申请表》、成绩单(加盖成绩审核章)、《社会类奖学金汇总表》。
6.康师傅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我校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文社会发展学院非在职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奖励名额6名,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人民币。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康师傅奖学金评选办法》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学金申请表》、《社会类奖学金汇总表》。
7.时胜帮扶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及园艺学院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非在职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人4000元,奖励名额16名。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时胜帮扶奖学金评选办法》执行。 需提交材料:申请书、《奖学金申请表》、《时胜反哺承诺书》、《社会类奖学金汇总表》。 8.李建明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木材科学与技术、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专业研究生。评选名额为2名,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具体评选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李建明奖学金评选办法》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学金申请表》、《社会类奖学金汇总表》。 研究生各类奖学金各单位具体分配名额附后。
四、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9月21-26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相应表格,连同书面申请提交所在学院(系、所); 2.民主评议推荐(9月27-30日):学院(系、所)成立以辅导员、研究生代表为成员的评议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名单; 3.学院(系、所)初审(10月8-18日):学院(系、所)评审工作组根据评议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 4.学校审核、公示(10月19-25日)。 五、注意事项
1.本年度资助工作涉及研究生人数多,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各单位奖助工作组负责做好本单位研究生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和评审工作,并接受和处理学生咨询和投诉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社会奖学金的评选办法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大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校学发﹝2007﹞298号)精神认真做好此项工作,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2.学院(系、所)在做好资助工作的同时,要做到资助与育人相结合、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在各院(系、所)范围内树立优秀学生典型,教育引导学生培养服务社会的感恩意识,并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活动,以自身实际行动传承爱心、回报社会。 3.请各单位于9月30日前完成宝钢教育奖评选工作,同时将获奖学生有关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工作部。于10月20日前完成其他奖学金评选工作,并将所有书面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工作部,同时将附件1-7、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先进事迹材料电子版以单位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yangongbu@nwsuaf.edu.cn。
4.咨询和投诉电话:87082766
投诉邮箱:yangongbu@nwsuaf.edu.cn。
附件: 1.《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说明》
2.《国家及社会各类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单汇总表》
5.《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
6.《校长奖学金名单汇总表》
7.《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
8.《奖学金申请表》
9.《社会类奖学金汇总表》
10.《学生个人先进事迹材料样本》
11.《时胜反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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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 ||
2016年9月1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