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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研究生办  发布日期:2016-09-19  浏览次数: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及考核工作的通知》安排,为做好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和评审工作。

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李书琴

成员:宋西德、来智勇、何卫军、方勇、张志毅、范芳娟、研究生代表3人(一二三年级各选1名不参评的研究生)

秘书:范芳娟(兼)

二、评定对象及名额

1、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硕士研究生评选对象为我院表现优异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

名额:硕士研究生3名,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0元。

2、校长奖学金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评选对象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非在职研究生。

名额:研究生1名,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三、评定条件

(一)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或实践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4、身心健康,积极参加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及社会公益活动。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其评定资格:

1、课程考试不及格的;

2、开题和实践考核不合格的;

3、违反校纪校规的;

4、在申请奖学金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的。

四、评定原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评审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2、研究生参加上述奖学金评选的学制范围应严格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试行)》中规定的修学年限执行,曾获上述奖学金者已经使用过的科研成果本次申请时不得再次使用。

五、评定程序

(一)本人申请。申请研究生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非在职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导师签署意见后向学院提出申请。

(二)学院评审。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在学院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审定。

六、时间安排

(一)9月21日一9月26日,本人自愿申请,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汇总表((附件3和4)及个人先进事迹材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和汇总表(附件5和6)及个人先进事迹材料,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原件,纸质材料经导师签署意见后报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子版以研究生姓名为文件名字发送到xingongyanban@163.com邮箱。

(二)9月27一30日,学院组织研究生会、研究生代表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推荐名单。

(三)10月8一18日,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根据民主评议结果,结合研究生在校期间的表现,确定获奖研究生名单后并在学院公示3天。公示阶段,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接受实名申诉或举报并予以答复,不接受匿名申诉或举报。电话:87092322。

(四)10月18日,公示无异议后,评定结果上报学校。

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实施细则

    2、各类评优附表

                                                                                                信息工程学院

                                        2016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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