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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研究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研究生办  发布日期:2016-10-31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所):

 

为激励广大研究生刻苦钻研、奋发向上,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现就做好2015-2016学年研究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4、2015级全日制硕士生,2016级提前攻读硕士学位的本硕连读生,2013、2014级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培养计划硕士生;2016级硕博连读转博生,2014、2015级博士生。
二、评优类型、指标分配及奖励标准
评优类型为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指标分别为各院(系、所)应参评人数的10%和5%,先进班集体评选指标为应参评研究生班级总数的10%。奖励标准先进班集体奖励1000元,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各奖励500元。
三、评选基本条件
(一)先进班集体
1.班级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班级学生学习成绩优异,课程无重修或补考现象。
3.班级学生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系、所)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学术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
4.班级学术氛围浓厚,科研成果突出,无学术不端行为。
(二)优秀研究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热爱所学专业,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学习成绩优异,无重修或补考课程。
3.学术行为规范,无学术不端行为。
4.科研或实践研究成果突出,具有较强的研究和解决问题能力。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
除具备优秀研究生评选基本条件的1、2、3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参评学年内有学生干部经历。
2.工作认真负责,关心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奉献,组织协调能力强,能积极主动配合、协助学院或管理部门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3.同等条件下科研成果突出者优先推荐。
四、评选程序
(一)先进个人由本人申请、导师推荐、班级民主评议;先进集体由班级直接向所在单位申报。
(二)学院(系、所)对推荐的先进材料进行审核,评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后,将评选结果报研究生工作部。
(三)学校公示、表彰奖励。
五、有关要求
(一)各院(系、所)要成立由党政领导、导师代表、研究生秘书、研究生辅导员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优领导小组,制定评选细则,对推荐的先进材料进行认真评议。
(二)各院(系、所)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对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取消评选资格。
(三)申报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的人选不能重复。
(四)各学院(系、所)请于2016年11月15日前将附件2、附件3纸质材料、电子版及评选细则报送研究生工作部。
(五)评优工作监督电话及邮箱:87082766,yangongbu@nwsuaf.edu.cn.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6年10月28日
公告附件:
附件1:2015—2016学年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推荐表.doc
附件2:2015—2016学年研究生先进班集体申报表.doc
附件3:2015—2016学年研究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汇总表.xls
附件4:2015-2016学年研究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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