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领域(095136) 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授予标准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9-12-09  浏览次数:

一、专业概况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领域综合应用工程、生物、信息和管理科学原理与技术,涵盖机械工程、电气工程、水利工程、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生物学、作物学、畜牧学、园艺学以及管理科学等学科,重点研究开发与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相关的工程理论与技术,提供与农业生物系统相关工程问题的整体解决方案,利用工程措施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提高农业生产率,促进农业生产高效可持续发展。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现有教职工93人,专任教师69人,具有正高职称8人,副高职称31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的56.5%;具有博士学位39人,硕士学位24人,博硕士学历教师占专职教师的91.3%。拥有高性能计算服务器、高光谱成像仪、虚拟仿真教学中心等校级科研共享平台。学院秉承“立足信息技术,面向农业应用,突出产业特色优势”的学科发展思路,在农业机器人、智能媒体处理、智能信息系统、大数据与云计算、嵌入式系统等农业信息工程相关领域开展科学研究,培养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具有一定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能够服务于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农业工程和信息技术人才。

二、获本专业硕士学位应掌握的基本知识及结构

具有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领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了解学科前沿发展状况,具备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及综合能力,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和开拓精神。

(一)基础理论知识

本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具备的基础理论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数学、计算机、农业信息技术等基础理论知识。熟悉本领域常用的分析理论、数学建模与仿真优化、试验设计与方法等基础理论知识。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好的听、说、阅读能力和科学论文写作能力。

(二)专业知识

本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包括领域方法学、领域案例和综合实践技能等。领域方法学包括研究方法和专业基础理论。领域案例包括专业案例、专业技术进展。综合实践技能包括实验操作分析和工程实践技能等。

(三)课程体系

本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体系由理论学习课程和培养环节两部分构成。

理论学习课程包括学位课和非学位课,学位课又包括公共课和领域主干课。公共课包括政治理论、外国语、现代农业创新与乡村振兴战略等课程。领域主干课程有:(1)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案例;(2)试验优化技术;(3)农业信息技术;(4)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5)现代农业概论;(6)软件开发与应用;(7)大数据管理与分析。非学位课由专业选修课构成。

培养环节包括实践训练及开题报告、学术交流、中期考核、论文中期进展等内容。

课程学习和实践教学实行学分制。所修总学分≥32学分,其中课程学分≥23学分,培养环节=9学分(含专业实践)。

三、获本专业硕士学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本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应掌握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政治觉悟高,道德修养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能够解决复杂的技术问题,开展技术创新及研究开发工作。

(一)职业精神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以及科学严谨、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和环境适应能力,正确处理人际关系,善于协作,积极为农业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专业素养

具备本领域学位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全面的综合素质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能够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取得一定的创造性成果。善于发现制约本领域发展的关键性技术问题。

(三)学术素养

热爱本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工作,具有探索真理、刻苦钻研、勇于创新的精神;具有探索农业工程和信息类学科交叉融合发展规律的素养;具有严谨求是的科学态度,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意识。

(四)学术道德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学院的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学术道德规范,诚实守信,杜绝学术不端行为。严禁篡改实验记录和结果、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尊重他人劳动和权益,合理使用引文或引用他人成果。

四、获本专业硕士学位应接受的实践训练

依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研究管理办法》(研院[2018]1号),实践研究是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领域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必修环节。实践研究环节目标与任务应与研究生毕业论文相一致,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研究为生产服务”的原则,密切结合我国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领域的战略需求和生产实践需要,突出实用性,兼顾先进性。实践成果能够反映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领域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能力和素养方面取得的成效。

实践形式可根据实践内容由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研究决定,在第1到第5学期采取集中或分散方式进行,实践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实践研究环节结束时提交总结报告,考核合格后获得规定的实践学分。

实践研究贯彻导师负责制原则,依托校外实践基地或校内专业实验室,或结合导师横向项目(有项目合同或协议)安排实践研究内容,执行实践研究计划,并定期接受检查。研究生可进入拟就业单位,参与科研或工程项目,执行实践研究计划,并定期接受检查。

要求在第5学期前完成实践训练考核,与中期考核合并进行考核,按照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研究环节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并提交《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记录本》和实践研究总结报告。实践环节考核采取集中答辩的方式进行,由学院组织专家小组进行考核评审,对研究生的实践内容、时间、地点、形式、与研究课题的相关性、实践单位对研究生的评价等内容进行考核。考核采用百分制评价方式,考核成绩≥60分获得4学分,考核成绩<60分不计学分,可限期重新参加实践研究工作。研究生不参加实践研究或实践研究考核未通过,不得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五、获本专业硕士学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

(一) 获取知识能力

本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应能通过课堂学习、文献查阅、工程实践、科学实验、专家咨询、自学钻研、国内外学术技术交流等多种方式和渠道,掌握本领域研究方法,了解学术前沿。能够在本领域的工程实践中发现新问题、新现象,提出新观点。善于综合运用相关学科知识解决问题。具有知识更新和终身学习的能力。

(二)实践能力

具有现代农业发展理念和技术创新能力,能够灵活运用所学理论,开展农业信息技术等领域的科研与实践工作;具有农业信息技术专业领域协同创新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具有较高的人文素养、良好的工程管理和协调关系能力;具有开阔的学术视野和团队精神,具有与他人良好合作,开展工程实践的能力。

(三) 科学研究能力

本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应能够阅读、理解和撰写本领域外文资料和进行一般性的国际学术交流;能够准确表达自己的学术观点和研究结果;具有科研项目申报、实施,并获取研究成果的能力;具备团队和多学科协同工作的组织能力;能够有效组织具体工程的实施,并解决实施进程中遇到的问题;具有一定的学科交叉研究能力。

六、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一)选题与综述的要求

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践或有明确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能够服务于农业、农村、农民和生态环境建设;可以是完整的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领域项目策划,可以是技术攻关研究专题,也可以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研制与开发等;论文要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先进性和工作量,能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农业技术推广、农业和农村等问题的能力。

文献综述应在全面搜集阅读大量文献的基础上,经过归纳整理、分析鉴别,对所研究的问题取得的研究成果、存在问题以及新的发展趋势等进行系统、全面、客观的叙述和评论,为论文选题的确立提供支持和论证。综述部分不少于3000字,开题之前研究生应阅读文献30~50篇,其中本研究领域或相关研究领域的重要文献不少于30%;技术发展研究课题(有条件的应进行文献查新)中专利文献需要有一定比例,其中包括国外专利文献。

(二)论文形式及规范性要求

学位论文须在导师指导下,由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领域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具备相应的技术要求和较充足的工作量,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领域问题的能力,具有先进性、实用性,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学位论文形式具体要求参见《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论文撰写格式与标准》。

(三)学术水平要求

本领域专业学位申请人皆应提交学位论文并完成答辩。具体要求如下:

1.专业学位论文应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较复杂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方面的实际问题的能力,必须符合本领域研究范式的规范要求。专业学位论文工作应具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

2.专业学位论文应根据所学理论知识、结合专业特点、针对本人在专业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阐述。具体形式可以是产品研发、工程设计、应用研究、实验研究等与本专业领域相关问题的研究。论文内容系统,资料详实,论据充分,逻辑清晰。要理论联系实际,语法正确,文字顺畅,学位论文的实际工作量一般不得少于1年。

3.学位论文须符合学界共识的学术规范、标准及体例,行文中应做到概念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简练;严禁抄袭、剽窃他人之作。

(四)获得学位应取得成果要求

1.申请答辩提交的学术研究论文、学科竞赛获得相应名次、获批国家专利,都必须是本人在学期间,以学生所在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或者获得的,内容与申请者学位论文研究内容一致,且经导师认定取得成果与学科领域相关。

2.凡硕士研究生在学术期刊的增刊、副刊、专辑上发表的学术研究论文均不列入此范围。

3.毕业需满足如下条件中一条:

(1)针对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领域中的问题研发硬件设备或软件系统,在实际生产中进行验证,且有完备设计和开发文档,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除导师外排名前二位);或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1项(除导师外排名前一位)。

(2)在学校认定的A类学科竞赛中获国家级一等奖1项(前二位);或在学校认定的A类学科竞赛中获国家级二等奖1项(前一位)。

(3)在核心期刊(本人为第一作者且导师为通讯作者)或EI检索的学术会议(本人为第一作者且导师为通讯作者)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研究论文1篇。

(4)在同一导师指导下开展合作研究的硕士研究生,在SCI/EI/SSCI源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研究论文1篇(导师为通讯作者,除导师外排名前二位)。

(5)在同一导师指导下开展合作研究的硕士研究生,在CCF推荐的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学术研究论文1篇(导师为通讯作者,除导师外排名前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