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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8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文章来源:由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日期:2017-03-31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所)、有关处(室):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专业学位设置及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加快导师队伍结构调整,扩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规模,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经13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第八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研究,现就我校2008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遴选原则

按照“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有利于为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创新性人才,有利于我校的学科建设和学科结构调整,有利于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的原则,开展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有关政策和法规,治学严谨,自愿履行导师职责,保证每年有半年以上的时间指导专业学位硕士生学习和研究工作。

2.申请人近5年(20031月开始)来应是教学、科研、推广第一线的在岗科教人员,有较丰富的农业推广、临床兽医、工程技术、风景园林等领域的工作经验,至少为本科生、研究生系统讲授过本专业课程1门。

3.申请人应为19531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学位及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申请人近5年(200311日以后)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与所申请学科专业相关的研究论文5篇,或编写10万字以上的正式出版物1部,或获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含人文社科奖、专利和品种审定)的一级证书持有者。

5.现至少主持1项科研课题,近3年(200511日以后)内科研经费自然科学类年均经费不少于1万元,人文社科类年均经费不少于0.5万元。

三、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

118-3月2  申请人在学校或研究生院网页下载并填写《申请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以下简称《简况表》)。

2.资格审查

33-3月7  申请人自带《简况表》及有关材料原件到人事处、科研处、推广处和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

3.学院推荐

38-3月11  申请人将有关材料交所在学院,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材料和详细会议记录统一报送研究生院学科建设管理处。

4.专家评审

411-4月17  学科组答辩评审

5.学校审核

418-4月23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6.公示发文

424-5月24  公示遴选结果,无异议者学校发文聘任

四、其它事项

1.申请人参加学院推荐和专家评审时须自带各种材料原件,以备查用。

2.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根据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基本条件,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价,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到会委员人数应为全体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不含三分之二)。申请人获得同意票数占到会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不含三分之二)者为通过。表决结果填在《简况表》中相应位置。

3.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简况表》A3纸套印),学历、学位证书、代表作或成果证书(论文的首页、著作的版权页、成果证书、发明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A4纸大小)各15份;《简况表》同时还需提交电子版,电子版文件命名格式:学院名称.申请人姓名.学科、专业名称,例如:农学院.张三.作物栽培与耕作学。

4.申请人需交纳评审费200元(学院送材料时统一交学校计财处)。

 

联 系 人:王彩绒

联系电话:029-87080153

E-mail:   xkjsh@nwsuaf.edu.cn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长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五日     2008年招收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目录.doc 申请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doc 整理日期:2008-01-18 16:57:49  访问次数:1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