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

关于研究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作者:  来源:文章来源:由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日期:2008-08-25  浏览次数:
西  北  农  林  科  技  大  学 财发[2008]26号 关于研究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学院(系)、有关处(室): 根据国家及陕西省大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同意从2008年起对研究生实行住宿收费。现对我校研究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及退宿的相关要求规定如下: 一、研究生公寓住宿费标准 研究生住宿费收费标准依据为陕西省物价局批准的1000元/年·生(陕价费函发[2002]59号)。其中: 1、博士生住宿费标准为2人/间,住宿费1000元/年·生,以2000年以前住宿费最低的公寓条件为参照。 2、硕士生住宿费标准为4人/间,2000年以后建的公寓住宿费为1000元/年·生,2000年以前建的根据实际造价和公寓配置等情况,分为850元/年·生、750元/年·生、650元/年·生三个住宿费标准。我校研究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如下: 研究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一览表

南校区 入住学历层次 住宿费标准 4号公寓(原家属楼) 博士生 1000元/年·生 5号公寓(原家属楼) 博士生 1000元/年·生 1号、2号、4号公寓 博士生 硕士生 1000元/年·生 650元/年·生(4人/间) 3号公寓 硕士生 850元/年·生 15—20号公寓 硕士生 1000元/年·生 北校区 入住学历层次 住宿费标准 东区7号公寓 博士生 1000元/年·生 东区8号公寓 硕士生 750元/年·生 东区9号公寓 硕士生 850元/年·生

二、退宿的相关要求 1、研究生第一学年原则上在南校区集中住宿,不予办理退宿;第二学年根据实验需要重新调整住宿,因外出实验、公派出国、访学等原因可申请办理退宿。 2、研究生退宿办理以学期或学年为时间单位,集中办理时间为每学期开学第一、二周或每学期末最后一、二周。       计划财务处 二○○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整理日期:2008-08-25 17:35:51  访问次数: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