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作者: 来源:文章来源:由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日期:2008-08-25 浏览次数:
西 北 农 林 科 技 大 学
财发[2008]26号
关于研究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学院(系)、有关处(室):
根据国家及陕西省大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同意从2008年起对研究生实行住宿收费。现对我校研究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及退宿的相关要求规定如下:
一、研究生公寓住宿费标准
研究生住宿费收费标准依据为陕西省物价局批准的1000元/年·生(陕价费函发[2002]59号)。其中:
1、博士生住宿费标准为2人/间,住宿费1000元/年·生,以2000年以前住宿费最低的公寓条件为参照。
2、硕士生住宿费标准为4人/间,2000年以后建的公寓住宿费为1000元/年·生,2000年以前建的根据实际造价和公寓配置等情况,分为850元/年·生、750元/年·生、650元/年·生三个住宿费标准。我校研究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如下:
研究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一览表
南校区
入住学历层次
住宿费标准
4号公寓(原家属楼)
博士生
1000元/年·生
5号公寓(原家属楼)
博士生
1000元/年·生
1号、2号、4号公寓
博士生
硕士生
1000元/年·生
650元/年·生(4人/间)
3号公寓
硕士生
850元/年·生
15—20号公寓
硕士生
1000元/年·生
北校区
入住学历层次
住宿费标准
东区7号公寓
博士生
1000元/年·生
东区8号公寓
硕士生
750元/年·生
东区9号公寓
硕士生
850元/年·生
二、退宿的相关要求
1、研究生第一学年原则上在南校区集中住宿,不予办理退宿;第二学年根据实验需要重新调整住宿,因外出实验、公派出国、访学等原因可申请办理退宿。
2、研究生退宿办理以学期或学年为时间单位,集中办理时间为每学期开学第一、二周或每学期末最后一、二周。
计划财务处
二○○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整理日期:2008-08-25 17:35:51 访问次数: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