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8〕20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选拔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暂行规定》(校研发[2004]289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选拔2009届优秀硕士生攻读博士学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组织机构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拔优秀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领导和协调工作。
2.学院成立由院长、书记、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学科点负责人、博士生导师(不少于5人)及研究生秘书组成的选拔优秀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工作小组(以下简称选拔工作小组),负责对申请人硕士阶段的学习、科研情况及是否具备攻读博士学位的条件和能力进行考核。
二、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标准,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
三、选拔范围及条件
1.选拔范围为我校2009年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其中以同等学力资格攻读硕士学位者不得申请。
2.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
3.完成硕士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取得规定学分,且学位课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所有课程中无重修科目;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小语种四级)考试,成绩≥426分;或托福成绩≥80分;或雅思成绩≥6.0分。
4.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在学期间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者优先选拔。
5.凡跨学科申请者,需征得接收导师及学院选拔工作小组同意后方可申请。
四、选拔名额及分配原则
各学院参加选拔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总量不超过本学院2009年应届硕士毕业生总人数的15%,接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总量不超过本学院2009年招生计划数的70%(其中包括2007级硕博连读、2009年直接攻博研究生)。各学院根据博士学科、专业的招生需求,将本学院的选拔指标分配至相关硕士学科、专业,详见“2009年各学院提前攻读博士研究生名额分配表”(附件1)。
五、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报名申请阶段 (12月6~12月10日)
凡符合选拔条件的申请人填写“2009届优秀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于12月10日前交接收学院研究生秘书,并于12月6日~10日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报名信息。
第二阶段:审核、选拔阶段 (12月10~13日)
各学院选拔工作小组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听取申请人的汇报(跨学院申请的需提交本人书面申请材料,经推荐和接收学院同意后在接收学院进行汇报)。选拔工作小组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并填写审核及评价意见。拟录取人员须与学校、导师签订“2009年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协议书”(附件3)。
学院于12月14日前将“2009年分专业选拔优秀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汇总名单”(附件4)报研究生院,同时在7本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第三阶段:公示、录取阶段(12月15~21日)
12月15~21为公示期,公示期7天。研究生院汇总各学院选拔名单后在校园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院招生处)反映公示选拔中存在的问题。联系人:张静,电话:87080151,邮箱:zhsh@nwsuaf.edu.cn。
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2009届优秀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录取人选,并报省招办备案录取。
六、其它事项
1.拟录取人员占2009年博士生招生指标,每位博士生导师原则上可接收1-2名。
2.拟录取人员必须于2009年6月前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于2009年9月进入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入学前未获得硕士学位者取消入学资格。
3.原录取性质为定向或委培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同意攻读博士学位的书面意见,在确定攻读博士学位录取性质(在职或非在职)后方可申请提前攻读博士学位。
4.确定被录取人员,将作为我校录取博士生信息上报国家数据库,不得再报考博士研究生、申请出国攻读博士学位或以其他方式就业。
5.确定被录取的人员于2009年7月办理硕士档案移交手续。
6.对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拔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并由学校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08年12月3日
附件:
1、2009年各学院提前攻读博士研究生名额分配表.xls
2、附件2:2009届优秀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doc
3、附件3:2009年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协议书.doc
4、附件4:2009年分专业选拔优秀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汇总名单.doc
整理日期:2008-12-08 16:04:33 访问次数: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