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

关于2009年下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来源:文章来源:由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日期:2009-09-29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系)、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为了确保我校2009年下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09年下半年,学校将根据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受理学位申请的具体情况,确定10月、12月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的具体时间。请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时提交有关材料,具体时间见附件。     二、提交材料     1.各有关学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材料包括: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材料、研究生学位授予信息采集表和学位论文、研究生学籍档案材料三部分(提交材料详细清单及表格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材料,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长负责按照上述时间要求提交;学位授予信息采集表由申请学位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填写,打印并签名确认后交所在学院(系),各院(系)审核后按照附件中规定时间统一交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 3.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毕业研究生学籍档案材料(包括人事档案和学位档案)由研究生所在学院(系)负责收集、整理后,于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后一周内分别提交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学位论文)和学校档案馆(档案材料)。     三、工作要求及其它 1.请各有关学院(系)、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校要求安排好2009年下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审核工作,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对于不能按时提交材料的,学位授予事宜将顺延至下一工作时间受理。 2.为了保证研究生学籍档案能够按时交接,请各学院(系)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结束后3日内,到研究生院办理“档案记录卡”、“毕业生登记表”审核盖章手续。 3.学位授予信息采集数据将通过“学位授予国家备案系统”上报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备案数据将为社会提供学位证书查询服务。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学位授予信息的收集和审查工作。 联系人:王彩绒、杨永政 电  话:87080153 电子信箱:xwgl@nwsuaf.edu.cn     附件:2009年下半年各学院、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材料时间安排表.doc                                 研究生院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整理日期:2009-09-29 11:48:39  访问次数:1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