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连选调生的函
作者: 来源:文章来源:由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日期:2007-03-22 浏览次数:
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才工作站关于选调2007年毕业生的函
各有关高校:
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才工作站为旅顺口区人事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辽委办发[2006]10号)和《大连市“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实施方案》(大人发[2006]53号)、《大连市“一个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实施方案》(大人发[2006]54号)精神,促进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根据需要,决定从部分高校中选调12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农村基层的村或城市的各社区工作。被选调人员为旅顺口区事业单位身份,聘用用管理,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政策。在统一考录国家公务员时享受大人发[2006]53、54号文件规定的加分政策。
一、选调条件:
1、应届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专业、性别不限。
2、政治素质好,中共党员优先;品学兼优,班综合评分前10名,有担任班级干部或学生会干部的经历;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外语和计算机应用水平通过国家四、二级。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4、非旅顺口区户籍生源。
二、选调院校及时间:
1、院校:西安地区、大连地区、沈阳及锦州地区部分院校。
2、时间:西安 地 区:3月26日—30日
大连 地 区:4月2日—6日
沈阳及锦州地区:4月9日—13日
三、选调方式:
1、学校推荐。
2、在审阅推荐材料的基础上进行面试,面试形式采取问答式。
3、选调组到某一地区后,通知其它院校毕业生集中到某一所院校实施面试。
4、各院校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统一衡量、确定人选,签订协议书。
恳请各学校给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联系电话:0411—86610431、13942060543 陈 冬
0411—86630161、13387858261 臧好良
大连市旅顺口区人事局
二00七年三月十五日
整理日期:2007-03-22 10:11:36 访问次数:1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