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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连庄河市选调2007届毕业生的通知

作者:  来源:文章来源:由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日期:2006-11-02  浏览次数:

全体毕业生:

    庄河市位于辽东半岛东侧中部、黄海北岸,是一座海滨城市,总面积6968平方公里,总人口91.7万,是全国百强县之一。为把庄河建成生态型中等海滨城市,庄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优秀年轻干部和各类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工作,决定2007年在我校选调应届优秀毕业生(以下简称选调生)到庄河市工作。

   一、选调目的

   1、将选调生作为庄河市乡局级后备干部进行重点培养, 为改善和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夯实基础。 2、为建设庄河市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提供充足的人才来源和储备。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一般为中共党员,有志于从事基层工作,发展潜力较大,能服从组织分配。

  2、品学兼优。综合评分应居班级前10名,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团结同学,遵守纪律,在同学中威信较高。

  3、应有担任学生干部的经历。本科生原则上须担任过班长、团支部书记或校系学生会主席、部长等职务(含副职)。

   4、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气质良好。

   三、选调程序

  1、学院推荐。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经学院(系)党委(总支)推荐,并填写《庄河市2007年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单》(院系统一填写,并加盖院系党委、总支公章,同时报电子版,电子版可发送到就业中心邮箱,邮箱为:jyzx@nwsuaf.edu.cn),《庄河市2007年选调生报名登记表》,并逐人写出现实表现材料(由院系党委、总支出具),将上述材料及学校的就业推荐表(复印件)于2006年11月20日报到就业中心办公室。

  2、资格审查。庄河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按照选调条件对院系推荐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选调面试人选。

  3、面试。于2006年11月末,对参加选调面试人选进行面试。

   4、组织决定。通过面试的选调生初步人选经组织研究后,确定为2007年市选调生正式人选并签订合同。

   四、有关事项

  1、选调生原则上安排到庄河市乡镇(街道)、市直机关工作。实行职级工资制,其工资直接定级。头5年每月享受生活补贴150元、租房补贴100元。对在农村工作满15年的选调生,按副乡级干部标准享受农村领导干部住房奖励。户口落在庄河市内。选调生与市人才中心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为5年,合同期满,取得公务员身份的,经个人申请,组织批准,可调回庄河市直机关做一般干部,原任领导职务的,可改任同级非领导职务。未录用为国家公务员的选调生如聘用期内每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合同期满后可安排到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也可自谋职业。

   2、对表现突出、发展潜力大的及时列为乡局级后备干部,对符合提拔条件的按规定提拔使用。

整理日期:2006-11-02 11:14:13  访问次数:1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