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信息

厦门航空公司2007年度招飞

作者:  来源:文章来源:由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日期:2007-09-18  浏览次数:
    为适应国家民航事业发展需要,厦门航空公司决定在我校理.工科专业的本科大学三.四年级学生中招收飞行学员。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及条件     1.高考时参加理科考试的大学本科三年级、四年级男生;     2.本科毕业时年龄在23周岁以内;     3.毕业时取得CET-4(含)以上合格证书或CET-4成绩425分及以上;     4.符合中国民航飞行学员身体条件,身高170-185厘米,单眼裸远视力不低于C字表0.3(相当于E字表4.0);     5.符合中国民航飞行学员政治条件规定。 二、招收程序 1.宣传阶段:就业中心利用海报.电子屏幕和校园广播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宣传。 2.报名:凡自愿应聘厦航飞行学员的学生,经征得父母同意后,请至http://hr.xiamenair.com.cn填写.打印《厦航招飞报名登记表》,并于9月18日下午16:10到就业中心会议室参加厦门航空招飞报名会议。 3.面试.体格初检:应试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填写完整的《厦航招飞报名登记表》.英语成绩证书.一张四寸全身立姿生活彩照及两张一寸免冠照片,于9月24日上午8:10到就业中心招聘大厅参加面试和体格初检。 4.面试和体格初检合格的学生有资格参加民航体检队合格性体检.政审.录用前体格复检,复检合格后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最终被正式录用参加培训。     三、培训计划及待遇     1.被厦航录用的学生毕业后与厦航签订劳动合同,并到厦航培训中心进行为期一年的飞行理论培训,享受厦航飞行学员工资待遇及其它福利。     2.飞行理论培训合格者,由厦航送至国内.外飞行学院进行为期一年的飞行训练。飞行训练合格者,到厦航飞行部从事飞行工作,享受飞行员工资待遇及其它福利。 四、注意事项 1.民航飞行学员身体条件低于空军录用身体条件。 2.本次初试分为英语笔试.中英文面试(基础口语) 整理日期:2007-09-18 11:07:38  访问次数:1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