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动态

关于做好我校“十一五”国家科技计划课题预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文章来源:由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日期:2010-05-20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保证我校承担的“十一五”国家科技计划课题顺利通过国家课题验收,凝练形成“十一五”重大科研成果,确定“十二五”研究目标和主攻方向,学校决定开展“十一五”国家科技计划课题预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验收课题的范围 此次预验收的国家科技计划课题指2010年到期的“863计划”课题(专题)、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课题和转基因专项课题。 二、主要任务及要求 (一)科研处对预验收课题按研究内容的相关性进行分组(分组清单附后)。课题承担单位根据分组情况组织预验收。 (二)课题预验收组织单位负责邀请验收专家,组成预验收专家组。每个预验收专家组由7—9名专家组成,成员以校外专家为主。预验收专家应包括有关课题的首席专家、课题管理单位的有关领导和负责专家、参与“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课题设计的专家。 (三)课题预验收期间,有关单位应在各预验收专家组中至少邀请2名专家分别做学术报告或参加本单位组织的科研工作座谈会。 (四)组织课题预验收及相关科研交流活动的时间集中安排在6月15日—7月10日之间。 (五)各课题组按相关附件要求认真准备预验收材料和课题汇报PPT(时长控制在30分钟左右)。需要进行现场验收的课题要做好现场验收准备。验收材料不需加盖公章。 (六)校外专家在校活动期间的接待工作由课题预验收组织单位负责,食宿费用、专家评审费及应邀开展科研交流活动的劳务费由学校承担。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5月20日—6月15日) 1、5月28日前,课题预验收组织单位提出验收工作计划,并将电子版报送科研处。工作计划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拟邀请专家名单、科研交流活动安排及经费预算等事项; 2、5月31日—6月1日,科研处审核验收工作计划,并向有关单位反馈审核意见; 3、6月10日前,预验收组织单位邀请专家,落实预验收有关事宜; 4、6月15日前,各课题组准备预验收材料。 (二)课题预验收阶段(6月15日—7月10日) (三)工作总结阶段(7月11日—15日) 科研处整理课题预验收专家组意见,形成工作建议并及时反馈有关单位和课题组。 联系人:崔卫芳  电  话:87082257,13629288585 Email: cuiwf@nwsuaf.edu.cn   附件:1. 课题预验收分组清单 2. “863”课题预验收材料 3. “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课题预验收材料 4. 转基因课题预验收材料     科研处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 1、 863课题预验收材料.rar
2、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预验收材料.rar
3、 转基因课题预验收材料.rar
4、 项目分组清单.xls
整理日期:2010-05-20 10:59:24  访问次数:1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