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陕西省科技统筹创新工程计划重大项目实施情况调研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研究生办 发布日期:2016-04-01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了解掌握陕西省科技统筹创新工程计划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加强项目实施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总结重大项目组织实施经验,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十二五”科技统筹创新工程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1〕83号)、《陕西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管理办法,近日,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将联合开展陕西省科技统筹创新工程计划重大项目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范围
本次调研范围主要包括2011年—2014年列入陕西省科技统筹创新工程计划的难题招标项目和地方重大项目。根据重大项目有关管理制度和项目合同书的要求,重点调研项目实施进度、关键技术开发、技术成果产业化、专利申请、研发资金投入及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项目实施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等。(项目清单见附件1)
二、调研方式
此次调研采取单位自查、专家审查、听取汇报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单位自查
项目牵头单位和各课题承担单位开展自查,按照要求填报材料。
2.专家审查
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的执行情况报告、执行情况调查表进行审查,确定下一步调研方式。对未按时提交自查材料或敷衍了事的,将作为重点检查对象。
3.听取汇报
结合对项目实施单位掌握情况、社会信誉和专家审查建议,对部分信誉良好、业绩突出、情况熟悉的承担单位,调研组会同相关业务管理处室听取承担单位项目进展情况汇报。
4.实地考察
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调研组赴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具体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调研工作。此次调研是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加强科技统筹创新工程重大项目监督管理的具体举措,也是全面总结反映“十二五”期间科技统筹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实施成效,为“十三五”期间组织实施重大项目提供经验的具体做法,希望各项目承担人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自查,按要求填报相关材料。
2.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各项目牵头人及课题承担人均须填报《陕西省科技统筹创新工程计划重大项目(各子课题)执行情况报告》和《陕西省科技统筹创新工程计划重大项目(各子课题)执行情况调查表 》(见附件2,3),有关指标或成果力求细致具体。按照项目执行情况报告提纲,制作PPT(每个课题汇报时间不超过1小时),用于专家审查或向调研组汇报。相关材料请于4月6日前,按一式5份(A4打印)和Word格式电子文本,送交科研院D502。
3.严格遵守调研纪律。调研期间,各项目承担人积极配合调研组开展工作,不得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信息。
联系人:许文哲 87080002 xwz@nwsuaf.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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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
2016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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