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关于征集2017年度水利技术示范项目建议的通知
作者: 来源:研究生办 发布日期:2016-04-15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关于征集2017年度水利技术示范项目建议的通知》有关要求,为做好水利技术示范项目组织,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项目建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要求
申报项目所依托的技术成果,应是20 1 0年以来经过省部级以上鉴定、评价、登记、验收或获得专利、奖励、推广证书的技术成果。技术示范项目重点支持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等能够形成产品化的技术成果。应用示范非本单位技术成果的,应与技术持有单位签订合作协议。
二、项目类别
财政资金为补助、引导性质,项目实施必需的资金不足部分,由项目实施单位自筹解决。2017年度项目重点支持农业节水灌溉,防汛抗旱减灾、水资源高效利用、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水土保持、水环境与生态治理、水利精准扶贫等领域技术成果的示范与宣传培训活动。
(一)水利技术示范项目
优先支持具有先进性、前瞻性和引导性的项目立项。
A类:项目依托工程为172项重大水利工程或国家级重点工程,项目团队需产、学、研结合,技术示范内容具有典型代表性。项目财政补助资金额度上限为300万元。
B类:项目依托工程为省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财政补助资金额度上限为100万元。
C类:项目内容为具有良好应用前景的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的示范,项目财政补助资金额度上限为50万元。
(二)宣传培训项目
D类:项目内容为先进实用技术的宣传培训与推广普及活动,项目财政补助资金额度上限为10万元。
三、项目申报人
A、B粪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具有高级以上专业职称的在职人员;C类项目负责人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在职人员。
承担国家级、部级科技计划项目且尚未验收的负责人不得作为2017年度水利技术示范项目负责人(宣传培训项目除外)。
四、申报要求
(一)技术示范项目
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3个,各单位应于20 1 6年4月25日前将水利技术示范项目建议书(附件1)一式6份报送至学校科研院D504室,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信箱。
(二)宣传培训项目
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2个,各单位应于2016年4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附件2)一式3份报送至学校科研院D504室,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信箱。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磊、张建刚
联系电话:029-87082928
电子信箱:12142479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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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
2016年4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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