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的通知
作者: 来源:研究生办 发布日期:2016-05-19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16]35号)(附件1)的有关精神,教育部决定于2016年5月25日-7月10日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选奖励活动。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附件2)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要求,组织相关成果积极申报,并于7月4日前将本单位申报参评成果的《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附件3)以及申报汇总表(附件4)报送至科研院成果与知识产权处(国际交流中心D503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相关通知及资料请登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官方网站(http://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index.jsp)查询。
科研院成果与知识产权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文华、王晓君、齐涛
联系电话:029-87082851
电子邮箱:liwenhua@nwsuaf.edu.cn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
010-62003426,62003308
传真:010-62003859
电子邮箱:qgb@mo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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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
2016年5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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