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研究生就业质量和就业率,充分调动和发挥研究生指导教师在研究生就业工作中的重要指导作用,提高全员重视研究生就业的意识,学校决定将研究生就业率纳入招收研究生教师资格年度审核管理体系。根据5月17日研究生院院务会议精神,现就2016年招收研究生教师年度审核工作做以下补充要求:
1.在招收研究生教师年度审核中,各学院(系、所)将近三年指导教师指导的研究生就业率作为审核的参考指标;
2.建议学院(系、所)建立对研究生就业率低的指导教师实行约谈、限招,严重的可以停招制度;
3.各学院(系、所)、学位授权点加强研究生就业工作的责任;
4.各学院在上报《2016年度招收研究生教师年度审核汇总表》时,在表中的“备注”栏目之前插入一列“近三年研究生就业率”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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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 | ||
2016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