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杨凌示范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重大项目的通知
作者: 来源:研究生办 发布日期:2016-05-30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按照杨凌示范区《关于征集2016年杨凌示范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重大项目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我校申报2016年杨凌示范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重大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和方式
本次支持方向为《杨凌示范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重大项目申报指南》所列范围。项目执行期为3年,每个项目支持总额度最高60万元,分三年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
二、申报条件
1.优先支持与区内注册的企业通过产学研用结合的形式联合申报。联合申报各协作方必须签订协议书,明确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
2.具有项目实施必须的工作基础和条件,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健全。申报项目的知识产权明晰。
3.申请的项目应当具有在科学、技术上的创新性与可行性,预期或者已经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或者科学价值,与示范区发展的主导产业紧密结合,具有一定的产业基础和转化条件。
4.项目负责人应为在相关领域和专业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的在职科研人员,具有相关的前期工作积累,和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同一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支持一定比例的青年科研人员(截止2017年1月1日年龄在40周岁以下)承担项目。不受理在读研究生、申请单位兼职人员申请的项目。
三、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人下载并填写项目申请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材料按项目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附件的顺序简装,无需另行加装其它材质封面。
四、申报项目受理
1.根据杨凌示范区项目申报时间安排,我校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13日,逾期不再受理。
2.请各相关单位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并以学院为单位将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及电子版报送至科研院基础科学处(交流中心D50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wz@nwsuaf.edu.cn
3.联系人:许文哲、谷申杰、崔卫芳
联系电话:8708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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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
2016年5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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