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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度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重点项目的通知

作者:  来源:研究生办  发布日期:2016-06-30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按照2017年科技计划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就我校申报2017年度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重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
1.重点产业创新链
2.特色产业创新链
3.重点项目
二、申报程序
2017年度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采用“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一)2017年陕西省重点科研计划申报指南、“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及有关申请表格等,请在陕西省科技信息网站( www.sninfo.gov.cn)查询、下载;
(二)项目申请人按照拟申报的项目类别,在线填写提交申报材料以及项目申报要求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三)经学校及杨凌示范区科技局逐级审核、筛选、填写推荐意见,提交省科技厅;
(四)项目通过审核后(状态显示“待接收纸质材料”),项目申请人方可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书面申报材料(有条形码和水印),报送科研院,不受理夹带非系统生成材料的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产业发展方向及目标明确的,优先支持企业或企业联合体申报,特色产业创新链优先支持技术需求所在市的企业或企业联合体申报。
1.联合申报体即由陕西省境内注册企业牵头,通过产学研用结合的形式,与高校、科研院所组成的项目共同申报承担单位。
2.联合申报体各协作方必须签订合作协议书,明确联合申报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联合体,其牵头单位不得变更。
(二)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有充分的精力和时间完成研发任务。
1.同一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同时参与研究的项目不能超过3项;
2.在研或未结题的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包括承担科技创新团队计划、青年科技新星计划、产学研协同创新计划、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平台等计划项目的人员),原则上不能申报新项目。项目结题验收截止日期为征集通知下发之日。
(三)申报科技计划项目须经“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未经网上申报和推荐的项目不予受理。
(四)所有书面材料一式7份(A3套印),按项目申请书、建议书及相关附件材料的顺序简装成册,不需另行加装、制作其它材质封面。
(五)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为杨凌示范区科学技术局。
(六)请项目申请人合理安排时间,进行有关申报工作,避免在受理截止期前集中申报,造成拥堵,影响项目申报。
四、受理时间
项目的申报和推荐,应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超过时限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系统填报时间:2016年6月25日9:00至2016年8月05日17:00。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16年8月8日9:00-2016年8月9日17:00。
请各相关单位务必将申报材料在在截止日期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科研院基础科学研究处(D502),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五、其它事项
1.经费支持
重点产业创新链每个项目财政科技经费支持额度原则上为100--150万元,特色产业创新链每个项目财政科技经费支持额度原则上为60--100万元,重点项目每个项目财政科技经费支持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
2.实施周期
未作特殊说明的,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自计划下达之日起算。
六、联系方式
有关项目申报的未尽事宜,咨询陕西省科技厅相关计划归口处室。具体申报受理联络方式如下:
1.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联系人:吴晶王军
联系电话:029-87294281 81294717
2.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科技服务大厅
联系人:韩非李磊杨海燕
联系电话:15339113537
3.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700-4550
4.我校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D502)
联系人:许文哲谷申杰崔卫芳
联系电话:87080002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6年6月29日
公告附件:
附件:2017年度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重点项目申报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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