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大学推广模式重点项目总结及考核的通知
作者: 来源:研究生办 发布日期:2016-12-09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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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将2016年度大学推广模式重点项目总结及考核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工作总结
各试验示范站、基地(附件1)需对照年度项目任务书,从科学研究、示范推广、人才培养、科技培训、交流合作、校地共建等方面撰写工作总结。材料要体现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突出重点、亮点工作,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同时填报2017年度试验示范站(基地)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2)。
二、收入申报与上缴
各试验示范站(基地)要按照学校《科教副产品管理试行办法》、《试验示范站(基地)运行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填报《试验站(基地)试验示范产出与技术服务收入申报表》(附件3),并上缴收入。没有填报《申报表》的试验站(基地)将不能参加年度考核。
三、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按照校院两级管理方式进行:试验示范站考核以学校为主、学院为辅,试验示范基地考核以学院为主、学校为辅。
请各试验示范站按照《试验示范站(基地)考核办法》的要求,对照试验示范站年终绩效考核评分表(附件4),提供相关支撑、证明纸质材料,经学院审查后报科技推广处。各试验示范基地支撑、证明材料报所依托学院,由学院对照试验示范基地年终绩效考核评分表(附件5)评分,汇总后报科技推广处。
参与多个试验示范站(基地)的科教人员,业绩考核归口在一个试验示范站(基地)。
四、先进评选
先进个人由试验示范站(基地)推荐,先进集体由学院推荐。先进个人原则上每个试验示范站(基地)推荐1人(以推广岗位为主),先进集体按照单位试验示范站(基地)总数30%的比例推荐。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经学院联评后,报科技推广处。
各试验示范站(基地)需提交工作总结1份(含电子版),情况统计表1份,《收入申报表》3份,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推荐表1份,试验示范站绩效考核支撑、证明材料纸质版,试验示范基地绩效考核评分汇总材料纸质版。上述材料请于12月20日之前,由学院统一提交至科技推广处。
请各单位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的审核与确认。
联系人:亓钰莹、杨宏博、申秀霞
联系电话:029-87082847
邮箱:tgc@nwsuaf.edu.cn
附件:
1、试验示范站(基地)名单
2、工作情况统计表
3、试验示范产出与技术服务收入申报表
4、试验示范站年终绩效考核评分表
5、试验示范基地年终绩效考核评分表
6、先进个人推荐表
7、先进集体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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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推广处 |
2016年12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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